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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7年4-5月,浙江省仙居县发生大规模的闹退社事件,全县33个乡镇有29个乡镇先后发生闹事活动,入社农户的比例从占全县总农户的95%下降到16%,甚至引起毛泽东和浙江省委的高度关注。文章首先回溯了闹退社事件发生的原因和过程。由于1956年粮食减产20%和1957年粮食供应按三定标准减少20%,农民们对于政府和合作化的不满情绪逐渐高涨。由于干部不良作风、信用社贷款和口粮分配等具体问题,一些农民率先起来闹事。基层干部沿用以往的镇压思想,想要通过压制的手段巩固合作社;而县委由于受到中共中央和省委新政策的影响,倾向于将农民闹事划为人民内部矛盾,较少捕人。这种局面使得农村基层干部一方面和农民矛盾更为激化,另一方面又得不到国家机器的有力支持,因此农民闹退社活动愈来愈多,最终席卷整个仙居县。在此情况下,仙居县委索性在《仙居报》里发布通告,宣布“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由此,仙居县合作社全面解体,最低时入社农户仅占总农户的16%。但是在退社的成功后,农民也失去了保卫自己利益的武器——群体性暴力。闹事发生后,浙江省委和仙居县委反思总结事件发生的教训。由于整风运动的进行,接受浙江省委命令到仙居县处理闹事事件的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杨心培将官僚主义视为仙居县闹事活动的根本原因,仙居县委接受了这一论述。问题在于省委和仙居县委对于官僚主义的具体认识不太一致:仙居县委将出现官僚主义的责任笼统地归咎于所谓的“老县委”,而将矛头指向基层干部的作风问题;省委则将责任归咎于主持县委工作的副书记、县长李延新。最终浙江省委的认识主导了事件的发展,省委逐步改组县委领导班子,将李延新的权力架空。与此同时,如何恢复农业生产合作社成为摆在县委领导面前的任务。随着反右运动的进行,政治氛围再次变得紧张,由县长李延新主持的原县委提出的谨慎恢复农业合作社的观点遭到严厉的批判。新县委在省委的领导下,大肆抓捕闹事积极分子,扫清恢复合作社的绊脚石。自此,仙居县农业合作化再次回到“正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