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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技术的支持下,传媒事业高速发展。如何认识传播活动中媒介本身的作用?如何在数字时代进一步认清技术与传媒的关系?这是在本篇论文中希望解答的问题。传播学界对于“技术决定论”或者说“媒介决定论”历来存在争论。在麦克卢汉之前,传播学研究者们对于媒介本身的研究是不重视的。就拉斯韦尔提出的传播过程五要素而言,对于传播内容、传播效果研究非常多,也基本趋于一致。而对于传播渠道即媒介本身的认识却常常是非此即彼的走向极端。那么,在传播的过程中,作为联通了“传者”与“受者”两端的媒介本身究竟在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媒介即讯息”的观点在新的技术时代是否要重新得以审视?传播技术的进步又会在那些方面改变传播效果?传媒技术和传媒事业,二者究竟是怎样的关系?我们希望在这个课题的研究中能够纠正过往的一些错误的观念,找到正确的认知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