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年县超贫磁铁矿挖损区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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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矿产资源的开采造成了土壤污染、土地挖损、地表塌陷和滑坡等各种土地破坏问题,因此急需在该地区进行土地复垦来恢复土地的功能。进行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可以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为合理复垦破坏土地提供科学依据。本文以永年县铁矿挖损区为研究对象,在相关理论指导下,结合该区域的区域特点,制定了一套不同土地适宜类的评价方法,对研究区挖损区进行了复垦适宜性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提出了挖损区的复垦方向与建议,具体研究结果如下:  (1)本文利用特尔菲法并结合实际情况,针对林地、耕地、草地等分别从经济与自然两方面,选取了9个评价指标并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及其赋值标准,运用层次分析法对选取的指标进行权重的分析,以乡镇内行政村挖损区为评价单元,进行各单元评价因子分值的确定,最后以加权模型为计算体系对其进行综合分值的测算。  (2)宜耕类适宜性评价结果呈现明显的空间分布特征,最适宜复垦为耕地的评价单元主要分布在研究区地势较为平缓的北部地区;数量结构方面,一般适宜的面积最多,占挖损区总面积的38.54%。研究区宜林类适宜性程度较高,最适宜的面积最多,占挖损区总面积的54.61%;宜草类适宜性程度极高,宜林、宜草类土地适宜性程度空间分布也呈明显分布规律,整体呈现为由北部到西南部其适宜性程度依次降低。  (3)从评价结果中可以看出,研究区中,三类评价结果都是在其北部地势较为平坦的地区适宜性为最高,西南部山地区适宜性最低。在永年县的土地利用规划中应当尽量遵循“以耕为主,以林为辅,以草为补”的原则,在尊重当地政府及农民意愿的前提下,最终将研究区北部及中部台口村等15个村94.54hm2挖损区复垦为耕地,将中部及东南部东石山村等8个村11.60 hm2挖损区复垦为林地,将西南部焦窑村和西杨窑村25.43 hm2挖损区复垦为草地,新安村短时期内不适宜复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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