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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士与妇女规范的角度切入,发现《列女传》蕴涵着西汉士所欲建立的妇女规范。一方面,士期待建立一个女性附属男性的社会秩序;另一方面士对自身角色定位又期待女性能够像士一样“先公后私”,关心国家兴亡。全文分三部分进行论述:
第一部分:论证《列女传》为“编撰”而非“序次”,然后通过具体例子,论述刘向通过对历史事实的加工、删除和综合来体现他对女性的期待。因此可以说《列女传》中蕴涵着刘向所欲建立的妇女规范。这为本文论文主旨的展开奠定了坚实基础。
第二部分:分析刘向思想资源和《列女传》文本所体现的妇女规范,进而发现二者有极其密切的关联。“仁”、“义”、“礼”既是刘向安排天下秩序的出发点,亦是其对女性规范建构的出发点。这种规范既有对女性不同社会角色的独特要求,同时又掺杂着将士对自身要求投射到女性身上的趋向,“节义”、“辩通”部分体现这一趋向尤其显著。
第三部分:论述士与《列女传》的传播。士人通过为《列女传》作注和言传身教,加快了《列女传》传播;另外随着士人大量进入政府,《列女传》作为地方教化的内容,在各地广泛传播。在传播过程中,士人对《列女传》所体现的妇女规范进行着选择、删除和综合,东汉士人即十分强调其中的“贞顺”和“节义”。
总之,《列女传》文本体现着刘向对妇女欲建构的规范,士人往往将“节义”这一对自身的要求投射到《列女传》之传主身上,希冀女性在公私冲突时取公去私;《列女传》文本在不同的时空背景之下发生着选择、删除和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