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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义务教育管理机制作为我国教育事业开展中不可缺少的制度之一,不仅对我国的教育职能发挥有直接影响,更关乎我国整个义务教育事业的战略发展。在我国改革开放40年的发展中,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多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经统计2018年我国GDP已经突破90万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过18万亿元。经济水平的不断提升,财政收入的逐年增加,也极大地促进了国内科教文卫等各项社会事业的飞速发展和全面进步。40年来,随着我国教育理念的不断创新和教育制度的不断完善,教育事业取得了跨越式发展,截至2016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已达23万所,高达1.4亿名在校学生,达99.99%的净入学率,这一统计结果反映了我国九年义务教育现已全面普及。同时我们要认识到,在整体取得巨大成绩的同时,受政府管理、经济发展水平等多方面因素制约,在个别地区尤其是农村地区,义务教育的发展仍落后于社会进步的速度。因此建立公平优质、符合时代发展需求的农村义务教育,既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而这种现状意味着处于我国目前经济结构转型发展背景下,政府管理工作开展也面临愈发严峻挑战。不过,社会发展推动了行政管理观念的转变,自新公共服务理论提出,为我国的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成功建设服务型政府提供充分的理论支撑。本文将以公共服务为立足点,展开对基层政府在农村义务教育管理工作研究。通过查阅丰富文献资料及现有研究成果,以新公共服务理论、治理理论、公共产品理论作为本文研究理论基础。基于公共服务视角和实地调研,探索目前政府在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观念意识与制度建设两大层面问题,并根据问题有针对性第提出下一阶段基层政府,对于农村义务教育的相关管理和服务的改善对策,从转变观念服务管理并重、着眼全局提升预见思维、权责明确授权监督并行、制度创新管理刚柔并济、考评规范开发激励并重等几个方面提出建议,力求能够有效促进我国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