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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以来,人们对我国企业会计信息披露的批评越来越激烈。批评的焦点集中在企业财务报告没能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未能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财务报告不符合明晰性原则,透明度不高,会计信息使用者需求的相关资料难以从“三表体系”中完全提取。因此,很有必要对企业通过财务报告披露的信息内容进行适度的延展。
论文从我国现行的会计信息披露体系出发,尝试性的讨论了三大报表主要项目的一些缺陷。并且,按照会计信息披露的明晰性要求,根据重要性原则对其中不明晰、不透明的内容进行细化,提出对报表相关项目信息披露缺陷的一些看法。最后,按照明晰性和适度性原则,对三大报表进行扩展设计,通过对企业财务报告延展性信息的挖掘,以达到增强报告使用者决策有用性的目的。
论文针对会计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主要进行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考察国内外学者对会计信息披露、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及会计信息的明晰性、适度性原则等方面的若干理论;
其次,根据明晰性、适度性原则,以现行的财务报告体系为基础,讨论现行会计信息披露体系的主要缺陷与不足:
1)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披露的内容不够明晰,具体项目的相关性不够;
2)资产负债表载入的是期末时点数据,无法反映期间动态情况;利润表时间跨度较大,具体项目的分布情况不能明晰;现金流量表项目配比性不够。
最后,以明晰性原则、重要性原则、相关性原则及适度性原则等基本会计原则为基础,通过对财务报告延展性信息的使用研究,对现行企业会计信息披露体系做了一些尝试性改进:
1)对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的主要项目进行明晰化拆分,并且增强其相关性;
2)增加资产负债表的发生额信息;增加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的季度信息;
3)将会计报表附注中的明细项目纳入表内披露,报表附注只强调其解释说明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