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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公民力量同犯罪行为作斗争是国家追诉犯罪的有益补充,《刑事诉讼法》赋予公民将特定对象扭送至公安司法机关的权利,正是鼓励公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表现。但是我国法律对扭送的规定过于简单,只有一个条文,可操作性不强,而理论界对这一问题也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导致司法实践中相关的疑难案件较多。本文意图对扭送进行全面的梳理和分析,在反思现有问题并考察国外相关立法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扭送的立法设想,除前言和结论外,共分为四章。第一章扭送概述。从扭送的概念和法律依据入手,分析扭送的法律特征和构成要件,得出“非职权性”“非诉讼性”“非程序性”“非合意性”四个法律特征,以及“目的正当性”“对象特定性”“结果唯一性”“时间连续性”四个构成要件,进而探讨扭送的价值基础和意义。第二章扭送的性质。这是理论界对扭送研究比较集中的一个问题,主要有三种观点,本文在赞成第三种观点的基础上,通过将扭送与强制措施和正当防卫进行对比,提出自己对扭送性质的看法:公民同犯罪作斗争的权利;立案的材料来源;强制措施的辅助性手段。第三章比较法视野内的扭送。这一章主要介绍国外类似的制度,包括德国的暂时逮捕,日本的对现行犯的逮捕,以及英美法系的私人逮捕,通过比较与借鉴,为完善我国的扭送提供思路。第四章扭送各要素专题研究。本章分为四节,分别为扭送主体、扭送对象、扭送手段和民间反扒研究。主体部分提出完善法律语言,变“公民”为“公众”,明确扭送人的举证责任、地位以及权利、义务和责任,建议确立国家补偿制度。扭送对象部分,重新界定“现行犯”的概念,将扭送对象扩张至“准现行犯”和“特定情形下的违法行为人”,分析被扭送人的权利保障和错误扭送的法律责任承担。第三节扭送手段研究部分,提出建立不同层次的强制性手段体系,并且着重分析了一种特殊的强制性手段,探讨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驱车追赶逃犯致人伤亡的责任承担问题。最后一节民间反扒专题,这也是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扭送的一种新形式,本文从它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入手,分析现存问题、提出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