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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所阐述的“大道”,是超验的绝对性实在,本身具有无限的完满性,是万事万物存在和变化的依据,是人的行为和活动之准则,具备了终极实在的一般特征。《薄伽梵歌》中的“至高原人”或者“至高的梵”是超验的绝对性实在,不生不灭、永恒自在,具有无限的完满性。经验世界的万事万物由梵产生和支配,众生具有一个“自我”,因而可以同梵相连接。“至高原人”或者“至高的梵”是印度文化背景中界定的终极实在。得一是《道德经》人生论的主旨。得一是对人道相合的诉求,是对人的存在和活动法则的最高设定,在相反之中看到相成,在万事万物的区别之中看到浑然一体,与人、地、天、道一步步地相协调,自然而然,无为无不为,最终使人的生命和生活趋于完善。《道德经》的理想人格论和无为说是以人道合一为向度的。瑜伽为《薄伽梵歌》人生论的核心。《薄伽梵歌》的核心思想就是个我以主我为主宰,因为这个主我源自作为终极实在的梵,所以每个人都可以借助这个主我与终极实在的梵相连接,这种连接被视作“瑜伽”,以此来应对纷繁复杂、变动不居的世间万象,以此来摆脱世间的痛苦和轮回,用最高的平静达到永恒的居所。后世的吠檀多哲学就这个主我和梵的关系,存在即一论、为二论和不一不二论的思想差别。《道德经》和《薄伽梵歌》都用哲理诗的形式对终极实在和人生存在的意义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从宇宙根本道理的角度来探讨人生问题。两部经典都是循着部分性的个体存在和整体性的终极实在相结合或相统一的路子来探讨人生问题的,因此两者表现出了很大的相似性,同时又在各自文化背景孕育下各具其特色。“得一”和“瑜伽”都关注个体存在者的行动与终极实在的契合且以超然等同的心去践行宇宙本体的法则。不同的是“得一”重视静守蓄养,在辨证之中寻求生存的智慧;“瑜伽”鼓励履行特定职责的行动,要求控制感官,摆脱行动成果的束缚,摆脱业报的染著,达到不轮回。这和中国道文化的贵生传统和印度文化的解脱追求是相关的。《道德经》的“得一”人生论和《薄伽梵歌》的“瑜伽”人生论本质上是要求人的存在要与整体存在相适应,人的活动应该尊重客观规律,由此奉献社会,实现圆满的人生,达到“天人合一”的崇高境界,同时也解决了人的自由和必然性的问题。“得一”和“瑜伽”让有限的存在者回归到无限且终极的“道”和“梵”中去,在这种归宿感中找到人生种种实践的终极性价值和意义根据,化解生存和死亡,有限和无限的对立,实现了一种终极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