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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目标,将海洋强国战略上升到了国家战略的高度。随着海洋强国战略的深入发展,对我国海事司法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此背景下,我国提出了建设国际海事司法中心的战略构想。构建国际海事司法中心是我国海事司法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保障和发展我国海洋权益的需要。目前,国际上公认的海事司法中心均具有良好的海洋经济基础,健全的海事法律体系,完善的海事司法制度,优秀的海事法律人才和完善的海事仲裁制度等特征。以此为衡量标准,我们可以发现我国在海事法律体系,海事司法制度,海事法律人才和海事仲裁制度等方面与现有的国际海事司法中心还有一定差距。我国要构建国际海事司法中心就必须努力克服这些不足,以期能够早日建成国际海事司法中心。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了我国在海洋强国战略背景下构建国际海事司法中心的需要和文章的写作思路。第二部分主要介绍了海事司法的界定和构建国际海事司法中心的提出。第三部分通过对我国海事司法的发展和保障海洋权益的需要等方面的介绍,论述了我国构建国际海事司法中心的必要性。第四部分主要论述了现有的国际海事司法中心,从中得出了国际海事司法中心所具有的共同之处,并以此作为衡量标准,从海洋经济基础,海事法律体系,海事司法制度,海事法律人才和海事仲裁制度等方面分析了我国建设国际海事司法中心已达到的指标和需要努力的方向。第五部分是对我国构建国际海事司法中心所作的建议,从健全海事法律体系,完善我国的海事司法制度,创新海事法律人才培养机制和完善海事仲裁等方面对我国构建国际海事司法中心提出了具体建议。文章主体五个部分紧密结合,始终围绕如何构建国际海事司法中心展开,以早日实现建成国际海事司法中心之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