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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党和政府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一个国家农村住宅建设的总体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这个国家广大农村地区的生产发展状况、农民生活富裕程度、乡风文明及村容村貌,农村住宅的总体建设是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环节,是落实中央精神的具体体现,而在新农村住宅建设的各项环节中,投融资是极其重要的一环,它直接关系到住宅建设工作能否顺利进行。纵观我国农村住宅建设投融资领域的发展现状,投融资方面仍然存在诸如资金供需矛盾突出、信贷资金严重不足、农户贷款难融资难、融资渠道单一等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制约着我国新农村住宅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而另一方面,我国城市住宅建设金融领域的发展日渐成熟,理论及实践方面都取得了长远的发展,农村住宅建设投融资领域与城市住宅金融领域尚存较大差距。基于上述背景,本文依托国家科技支撑重大项目“农村住宅规划建设技术标准框架研究”(项目编号:2008BAJ08B16),对我国农村住宅建设投融资现状进行了详细研究,总结出我国新农村住宅建设投融资发展的制约因素为:政策金融支持力度不足、商业金融趋利向城市转移、合作金融存在制度缺陷。针对这些制约因素,本文认为农村金融体系创新是解决目前我国新农村住宅建设资金供需矛盾的重要突破口。本文通过运用系统动力学因果回路图及存量流量图模型、聚类分析、模糊综合评价等一系列方法,构建了新农村住宅建设投融资需求的定量预测模型、新农村住宅建设的5种投融资模式、6类投融资保障机制,以及投融资绩效评价模型,并以天津华明镇“宅基地换房”模式为实例进行投融资绩效评价模型的实证检验,并从多个角度对我国新农村住宅建设投融资领域提出了政策建议。论文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找出了影响各投融资主体投融资行为的最直接影响因素。主要包括:政策及财政支持力度、地方官员政绩考核指标、住宅建设项目预期、借款人还款能力及还款意愿、资金的机会成本及坏账风险、社会资金进入程度、融资成本及融资难度、建房及购房成本等。(2)提出了解决我国农村住宅建设投融资问题的关键点。主要包括:改革地方政府业绩考核体系,将住宅建设等民生发展评价指标纳入考核体系;加强财政监管,杜绝寻租现象发生;加快农户信用体系建设;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实现资产的资本化运作;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探索多元化融资模式。(3)绘制了投融资需求预测的系统流图,通过计算供需差额判断资金的供需状况。本文运用Vensim PLE软件绘制了投融资需求预测的系统流图,得出供需差额计算公式为(资金需求预测值-实际资金供给),供需差额为正值,说明资金需求未能得到充分满足,存在资金供需矛盾;供需差额为零,或者为负值,说明资金需求得到较好地满足,投融资工作进展顺利。(4)根据融资主体及融资渠道的不同构建了新农村住宅建设的5种投融资模式。本文认为,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不可能用一种投融资模式解决所有问题,因此本文根据融资主体、融资渠道及资金来源等的不同,构建了资金自筹、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房地产企业主导、土地资源融资、政策金融与合作金融互补等5种投融资模式。(5)对农村地区进行聚类分析,并对每组地区适合的投融资主导模式进行了适宜性排序。最后结论为:上海一组最适宜资金自筹模式,辽宁一组最适宜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模式,四川一组最适宜土地资源融资模式,西藏一组最适宜政策金融与合作金融互补模式。(6)构建了新农村住宅建设的6类投融资保障机制。本文认为应从财政引导机制、金融创新机制、法律保障机制、农户信用机制、风险共担机制及风险补偿机制等6方面构建新农村住宅建设的投融资保障机制,以保障资金需求方顺利筹集住宅建设所需资金,降低金融机构等资金供给方的投资风险。(7)从财政扶持、农村金融体系创新等方面提出了10条政策性建议。本文认为,从广义上讲,政府的政策引导也是一种融资方式,它能够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引导社会各类资金进入新农村住宅建设领域,因此本文着重从财政扶持、农村金融体系创新、信用环境建设、农村金融法律保障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政策性建议。本文主要创新点包括:一是运用系统动力学因果回路图模型对我国新农村住宅建设各主体投融资行为进行了系统分析,为涉及多个主体的投融资决策提供了一种创新性的分析方法;二是选取新建住宅面积等5个指标,运用聚类分析方法对我国农村地区进行了战略分组;三是运用系统动力学存量流量图的思想,构建了新农村住宅建设的投融资需求定量预测模型;四是基于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现阶段的国情,构建了新农村住宅建设的投融资模式及保障机制;五是基于DHGF综合评价方法,构建了新农村住宅建设的投融资绩效评价模型,并进行了实证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