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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初,随着乡镇政府的建立,我国各地普遍开展了设立乡镇一级财政的试点工作。乡镇财政自建立以来,作为一个比较综合的经济职能部门和财政体系中的一个基层环节,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推动农村各项事业进步以及完善国家财政体系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宏观政治、经济、财政体制的改革及农村经济形势的演进,乡镇财政收支的诸多问题日益浮出水面。特别是始于2000年的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了乡统筹费、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了屠宰税、农业特产税,曾经在多数乡镇财政收入中占有重要地位的农业税也即将退出舞台。在这一新的制度安排下,乡镇财政收入受到较大冲击,同时由于中央和地方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建设滞后,无法足额弥补乡镇财政因税费改革而净减少的收入,导致许多乡镇尤其是农业乡镇收支缺口进一步扩大。农村税费改革使得乡镇财政收支的部分问题得以解决或缓和,部分问题反而进一步加剧,税费改革前后的乡镇财政收支表现出了显著的差异性和延续性。新形势下,如何化解乡镇财政收支困境、巩固乡镇财政的基础地位成为亟待研究的重要课题。 本项研究以马克思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为指导,综合采用了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和案例分析法,拟对乡镇财政收支进行全面、系统地论述。文章内容共包括七大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包括问题的提出、已有研究的综述、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本文主要创新点以及研究难点和不足之处。 第二部分首先对乡镇财政的职能与收入、支出的逻辑关联进行了分析,之后较为深入地阐述了科学界定乡镇财政职能的理论基础——公共产品理论和财政分权理论,并基于上述两个理论提出乡镇财政的职能在于通过征收税费提供农村公共产品。 第三部分对农村税费改革前的乡镇财政收支进行了考察。对收入和支出的考察均侧重于结构、变化特点和问题三个视角,同时对乡镇财政收支问题恶化的必然产物——负债进行了分析。 第四部分对农村税费改革后的乡镇财政收支进行了考察。分别阐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