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司法制度改革的深入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的加快,我国司法鉴定制度改革的滞后性逐渐凸显。这一现状阻碍了诉讼制度的进一步发展,甚至严重影响了诉讼的顺利进行。必须对我国的司法鉴定制度进行改革,已经成为不少省(市)人大代表(团)、诉讼法学界、司法实务界和司法鉴定人士的共识。但是在价值认同的基础上,如何具体进行改革则成了问题的焦点。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改革司法鉴定制度的艰巨性和复杂性。 由于人大代表(团)、学术界的呼吁及实务界的推动,终于使得司法鉴定的改革问题被列入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议事日程。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这个《决定》出台以后,赞成者有之,持异议者也有之。笔者认为,该《决定》就总体而言,必定是我国鉴定制度改革的第一个里程碑。当然,因为国情和其它诸方面的制约,该《决定》还有待完善。笔者期望通过自己的论述,为司法鉴定改革献计献策,也期望引起更多学人的关注,实现立法机关与实务界和理论界的良性互动。 本文力求通过对现行司法鉴定制度的考察,以及对西方发达国家司法鉴定制度的思考,寻求既体现中国特殊国情,又能顺应时代趋势的司法鉴定制度,尤其是注重制度的可操作性。固然很多看法还不成熟,笔者只期望能够达到抛砖引玉之效。 全文三万余字,除引言外共分四个部分。 引言主要对司法鉴定制度的基本问题作了简要的阐述;介绍了当前学术研究的概况;对当今世界司法鉴定的主流观点作了简要的分析。通过比较分析,笔者指出了我国现行司法鉴定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说明了选此论题作为硕士论文的缘由。 第一部分主要介绍了《决定》的出台背景。着重论述了《决定》是在现实矛盾突出和改革艰巨复杂的两难选择之下折衷的结果。并对主要的内外原因进行了分析。 第二部分主要讲述了《决定》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当然,这种成就主要是和以往的弊端相比较而言的。 第三部分主要论述了《决定》所面临的置疑和挑战。笔者以《决定》的法律条文为基础,结合法理和其他相关法律文件,对司法鉴定概念等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