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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是实现全面现代化的必经之路,其主要任务是农村与城市的和谐发展。土地作为城镇化的物质基础和空间载体,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而农村集体土地的城镇化参与则更具极其突显的意义。集体土地参与城镇化进程的模式不同,会带来资源配置效率及公平的差异,进而影响利益分配和农村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效果。集体土地被征收为国有城镇土地的传统参与模式,导致土地开发成本高和增值收益分配不均衡等问题,使得农村与城市发展矛盾凸现。因此,研究和分析集体土地参与新型城镇化的创新模式,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迫切需求,也是对推进土地制度改革的有益探索。海淀区地处北京市城近郊,是北京城镇化建设较早、较快的区域之一,具有城市、农村及城乡结合部等多种用地特征。本文以该区新增建设用地为研究对象,选取具有代表性的东升科技园、玉渊潭科技商务区、唐家岭公租房社区等案例,依据土地产权理论、土地集约利用等理论,分析集体土地在参与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各种模式间的利与弊。总结各种模式中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集体产业转型、经济与生态并重等可供借鉴的成功经验,并针对存在的产权权能残缺、收益分配不透明、缺乏政策支持等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本文的基本结论是:盘活农村闲置土地,探索集体土地参与城镇化创新模式,使农村集体土地由被动参与转向主动参与,是提高农民参与意识,促进农村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关键;加快完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实现同地同权同价,在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的基础上建立公开合理的分配制度,以及注重集体土地利用的社会效益及生态效益,是促进城乡和谐发展,实现新型城镇化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