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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果是广东重要的经济作物和农民收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广东经济体系中,专业从事水果生产、加工和贸易的市场主体十分清晰,且规模较大。因此,水果业可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产业进行研究。当前,广东水果产业经济发展中存在规模不大、流通不畅、信息不灵、质量控制及标准化建设滞后等方面的问题,必须通过组织创新、制度创新的方法,通过探索新的经营模式和运行机制,才能加以解决。
根据产业组织理论的“结构一行为一绩效”基本范式,制度环境和组织结构通过影响产业主体的行为而决定了产业的运行绩效。也就是说,通过市场运行模式的优化,则能从根本上改善产业运行绩效。水果业产业化经营的意义就在于以市场利益关系为纽带,协调水果生产和经营独立核算主体过小与社会化大生产之间的矛盾,从而把分散的利益主体联结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实行一体化运作。其目的是通过适当的制度安排,在发挥家庭生产方式的利益激励作用的同时,实现社会化协作分工所带来的高效率。
水果业产业化应是包括果农主体、加工及贸易主体等在内的所有有关组织的整合。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水果业产业化是指水果产业组织制度创新,即通过构建新的产业组织结构,来提高水果产业运行效率和产业自身的发展能力。在形式上,主要表现为水果产业经营主体在纵向和横向上的重新整合。其中,横向整合指通过规模经济等方式来提高整个产业的市场集中度。纵向整合是指通过“非市场安排”等方式来加强产业组织内部的一体化经营程度。
考察广东水果产业组织结构演变过程以及现阶段水果产业发展的有利条件和因素分析,可以发现:其一,由于广东产大部分水果保鲜要求高、易损坏,不耐储存和运输,以鲜果保鲜处理和商品化处理,是水果产业组织及其主体经营的基础环节;其二,由于使用相关的标准或规范,以批量生产具有一定规格的高级水果产品,是水果产业组织体系中的重要环节;其三,由于食品和水果市场呈现出新的流行趋势,以水果深加工产品需求为代表,出现了新的市场需求,为形成供应新兴市场的升级产品而进行水果生产的技术更新,是实现水果业产业升级、市场主体经营多元化的关键环节。据此,本文构建了中国水果业产业化经营的四种组织模式,这就是:以面向国内外统一高端市场的经营主体为龙头、确立商品基地、生产优势产品的产业化经营模式;以科技开发组织主体的水果业产品创新为核心、建立专业化水果深加工产品开发公司的产业化经营模式;以大型果园或水果专业合作组织为龙头、联合区域性水果生产农户实施产业化经营的模式;以地方专业性水果销售市场为依托,并以当地水果生产大户为核心的产业化经营模式。
为使产业化经营在广东水果业经济发展中真正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和作用,本文还进一步研究探讨了水果业产业化经营的基本对策、组织竞争对策及其龙头企业的营销对策等。其中,值得一提的是,本文认为政府通过制定和实施相关产业政策而进行的引导和客观调控工作,作为一种外部刺激因素对产业化经营势必会产生正负两方面巨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