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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符合汉地习俗的单姓是中古时期内迁民族融入华夏文明的必然趋势。一般来说,内徙民族的汉式单姓与其族源有密切联系,即通常所谓的“以国为姓”。但是,由于时代特点不同,隋唐五代的中原朝廷并未象北魏那样为内徙民族规定具体的族姓制度。在缺乏制度资源的背景下,一方面,“以国为姓”的古老传统在隋唐时代仍然在延续;但另一方面,这个传统也不断遭到破坏,内迁蕃胡的姓氏改易发生了不同于以往的新变化。然而一直以来,学界对这种变化并未进行专门研究,“以国为姓”仍然是学者们判断入华蕃胡将领族源的最基本依据。本文的基本观点是:中古后期杂居在中原王朝境内的新附民族,其姓氏取向往往受到列置之地的政治生态和文化环境的影响。在游牧民族政治势力强盛的地区,内迁胡族(主要是粟特民族)往往采用当地某一强蕃汉化单姓;相反,在胡族政治势力强大之地或文明影响巨大的区域,内迁蕃族往往采用“胡姓”(本文特指康、安、米、史等所谓的“昭武九姓”)。当然,这里往往还伴有其它因素,诸如内迁蕃胡历史的联系以及经济利益需求等,但从整体上来看,现实的社会环境,主要是政治势力和文明程度的对比是内迁蕃胡姓氏取向的决定因素。为了使以上看法经得起检验,并为进一步思考提供素材,本文以北朝末至五代时期若干典型的个案人物为例,进行实证或分析。他们是:活跃于北朝隋初的并州检校萨宝府虞弘和另一个萨宝后裔翟突娑、隋唐之际的伊州祆主翟槃陀、唐朝前期的六胡州大首领安菩、安附国家族、突厥可汗后裔阿史那社尔、安史之乱时叛军大将康阿义屈达干、唐中后期河朔魏博节度使史宪诚及其子史孝章、幽州节度使李怀仙、五代后晋皇帝石敬瑭、大将康福等。这些个案人物的族源一度是学界热议的话题,虽然诸家之说在细部上各各有异,但依据姓氏推断其族源的基本方法和原则未变。如虞弘(鱼弘)为北族鱼国人后裔,翟突娑、翟槃陀是丁零(高车)翟氏后裔;而安菩、安附国、康阿义、史宪诚、石敬瑭、康福等则是具有“胡姓”粟特人后裔,李怀仙则因为载籍云其为“胡”,故亦为粟特后裔,等等。通过重新考察上述诸个案的家世源流,以及对他们内迁后的政治生态、文化环境的分析,本文认为“以国为姓”的传统思维对这些人是不适用的,并提出自己的结论:不具有“胡姓”的虞弘、翟突娑、翟槃陀等应为粟特血统,而具有“胡姓”的安菩、安附国、康阿义、史宪诚、石敬瑭、康福等则恰恰是北方游牧民族后裔。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族、姓相悖的现象,最基本的原因是由内迁蕃胡列置之地的具体社会环境造成的。其中,身为粟特后裔的虞弘及翟突娑、翟槃陀需要仰仗当地强蕃势力,基于某种政治利益的考量故摒弃入华粟特人通常采用的康、安等姓氏改从“蕃姓”,而几乎基于同样的原因,康阿义、史宪诚、石敬瑭等采用粟特“胡姓”。当然,政治因素不是内附蕃胡族源与姓氏发生“相悖”现象的唯一因素,文明的落差、历史的联系以及经济利益的诉求对“以国为姓”这个传统的破坏也具有重要影响,特定时期甚至成为内迁蕃胡姓氏取向的主导。上述考察之个案多是内迁族群中的典型代表,如安菩、阿史那社尔应为“柘羯”,康阿义、史宪诚等可称为“杂种胡”,而石敬瑭、康福应该是沙陀突厥人后裔,通过对他们族源的“考异”,我们还可以得出以下认识:信仰祆教者多是西胡民族特别是粟特人后裔,而凡充任胡人领袖萨宝者,似乎皆为粟特后裔。“柘羯”、“杂种胡”、沙陀蕯葛、安庆部落除粟特裔外,杂有突厥、回纥、奚等游牧民族的“胡姓蕃种”比比皆是;这些人往往具有“胡貌”,有时唐人也呼其为“胡”。个案研究以及相关结论,不仅可以加深我们对中古后期内附民族姓氏取向多元性的认识,以及对中古后期内亚和西胡民族相互关系的理解,同时对于我们解读中古时期若干重大问题,诸如六胡州首领的设置、安史主力的民族成分、沙陀突厥的胡化和汉化等问题,也提供了一个新的观察角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