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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于1996年成立我国第一家城市土地储备机构——上海土地发展中心,开始我国城市土地储备制度的实施。而后杭州、南通等城市相继建立了城市土地储备机构,并出台了有关城市土地储备的地方性法规,城市土地储备制度得到推广和广泛运用。十余年实践经验证明,城市土地储备制度对于促进存量土地进入土地市场、盘活企业存量土地、扶持和深化国企改制、优化土地资产的配置、规范土地市场运行、保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实施、加速城市建设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城市土地储备具有投资量大、投资周期长、实物形态是不动产等特点,也使得其运作的风险程度较高,加之城市土地储备制度作为一项创新制度,理论研究和实践尚处于起步阶段,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方面都缺乏深入系统的研究。这些不利因素都加大了城市土地储备的风险,在相当程度上制约了城市土地储备制度的实施及其社会经济目标的实现,客观上亟待深入的理论探讨研究,分析其产生的深层次原因,研究在现行条件下可行的解决途径及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的方向,并通过理论指导与实践探索相结合的方式来完善城市土地储备制度。本文首先介绍了城市土地储备风险管理的背景、目的及意义。在学习和总结国内外学者的相关研究后,对城市土地储备风险管理进行了系统的研究。主要探讨了以下几个问题:第一、确立了城市土地储备风险管理的目标及原则;第二、从城市土地储备的外部环境及自身运营两个角度对城市土地储备进行风险识别,认为我国城市土地储备风险呈现政策风险、政府干预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等多种风险相混合的状态;第三、用风险利润率法对城市土地储备进行风险定量评估,并以武汉市某地块为例进行了实例分析;第四、通过制定建立健全城市土地储备制度相关法律法规、拓宽融资渠道、合理制定城市土地储备供应计划、建立城市土地储备财务风险预警模型4个对策对城市土地储备进行风险控制;第五在文章最后对本文进行了总结以及对未来研究方向进行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