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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先知书中的神谕大致可分为三层结构,其中对犹大的审判与救恩这两方面内容是学者们最为关注的热点,而对列邦的审判总是被一笔掠过。总是被忽视的列邦也背负着先知的隐喻。从幸福与灾祸的关系入手,可以将审判列国的神谕分为三种模式:约拿模式、阿摩司模式与俄巴底亚模式。约拿模式隐含了“神圣忏悔”的观点,阿摩司模式将列国的将来处境与以色列国的复兴紧紧关联在了一起,俄巴底亚模式的核心是末世论。三大先知书中的列国审判神谕往往是两种模式的复杂混合。审判列国的宏观目的可以根据神谕的受众被归纳为两点:第一是为了宽慰与警戒以色列人,第二是警告列邦以促成列邦的皈依。每一卷先知书都拥有截然不同的历史处境,因此这样的缘由追溯只是粗略的,必须对具体经卷进行具体分析才能得出更准确的结论。对《耶利米书》中的审判列国神谕的研究将建立在这些分析之上。在圣经中,文学的虚构与历史的真实相互交织。文学永远不可能是非历史的,应以开放的视野将先知耶利米作为存在作为一种现象来进行研究。《耶利米书》中的审判神谕的编写者与前文的编写者很有可能是同一个文士群体,这个群体对前代先知的作品有着通透的了解。将《耶利米书》中列邦审判神谕的希伯来文版本与七十士译本进行比较可知,较长的希伯来文版本代表了一种创作传统的延伸,是对较短的七十士译本所代表的早期文本传统的扩展。《耶利米书》中审判列邦的神谕主要分布在第46章至第51章。第46章是对埃及军事与领土的审判,第47章是对非利士人的警告,第48章是对摩押的警告,而在第49章中耶利米预言了亚扪、以东、大马士革、基达、夏琐和以拦这些小国的命运。第50章和51章,是耶利米对劲敌强国巴比伦的控诉与打击。除却字里行间暗含的爱国主义与民族主义思想,除却先知对军事侵略的声讨,在耶利米的神谕中,他最为关注的重点依然是列邦的道德生活。骄傲、自大、狂妄,这些语词通常伴随着对耶和华的不敬与亵渎,对崇拜异教神的批判在对每个国家的审判中都有所体现。《耶利米书》的编写者通过修改事件发生的真实时间营造出一种破碎、混乱的非线性时间线,以此展示出神的大能。列国遭受审判之后的结局也各不相同,这构成了末世重建的另一条分支。耶利米自身的政治身份,也暴露出了先知对于君主德性的选择与偏好。在前先知书中,大卫之约是先知们凝练出的最重要神学内核,耶利米延续了大卫之约的神学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