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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以来,国务院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来对融资平台进行规范。新《预算法》的实施,有条件地放开了省级地方政府举债权,允许其通过发行债券方式进行举债,不能通过其他方式来举债。国发[2014]43号文中明确规定,“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融资平台公司不得新增政府债务。”紧接着财政部发布财预[2014]351号文,对截止2014年12月31日的地方政府债务进行分类甄别,并纳入预算管理,并对政府债务进行锁定,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只增不减。财政部多次表态,2015年之后地方融资平台举债不属于地方政府债务。然而,2015年以来,地方融资平台举债仍然保持了快速增长态势。从表面来看,这些债务是作为融资平台自身的债务,但是事实上,这些债务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借助地方政府信用进行融资的,地方政府也通过违规担保、财政兜底等方式给予支持,一旦地方融资平台债务将来无法得到偿还,这些隐性负债则会转变为财政负担。在此背景下,控制地方融资平台举债,推动地方融资平台转型,成为治理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当务之急。然而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地方融资平台转型依然面临着诸多问题,这些包括: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政府出于“稳增长”需要仍然依赖融资平台进行基建投资;分税制改革未完全到位,地方财政收支失衡仍然未得到改善;省级以下政府举债权等问题,以及地方融资平台也存在数量多、内部转型动力不足等困难,这些都限制了地方融资平台的转型。因此,未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转型之路仍然艰巨和漫长,需要更加深入的研究和探讨。通过研究融资平台的可持续发展路径,对于深化我国财政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城市建设,带动整个经济的发展,有着深远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在写作思路方面,本文从我国地方融资平台产生的背景、发展历程出发,结合当前我国对地方融资平台的政策来分析地方融资平台的发展现状。在当前中央明确要求地方融资平台转型发展的背景下,地方融资平台转型推进较为缓慢,地方融资平台依然借助政府信用进行举债,债务规模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是因为地方融资平台与地方政府关系没有完全厘清,两者之间相互依赖关系较强。为了说明这点,文中以2015年之后发过债券的融资平台的信用水平作为研究出发点,对这些融资平台自身的运营状况,以及其信用状况的影响因素进行深入分析。结果表明,政府财政实力以及其对融资平台的财政支持力度,是决定地方融资平台偿债能力的关键。这种情况下,分析了地方融资平台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指出地方融资平台转型面临的主要障碍和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对融资平台转型发展提出了政策建议。本文的主要创新点和突破点为:(1)以2015年至2016年10月之间发过债券的928家地方融资平台为样本进行研究,样本融资平台数量较大,覆盖面比较全面、广泛,涵盖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级、市级与县级平台。采用实证分析和量化分析相结合方式得出,2015年之后地方融资平台债务偿还仍主要依赖地方政府的支持。(2)从外部评级及市场角度来分析地方融资平台的信用水平及调整变化,分析地方融资平台信用评级较高的原因也是因为得到了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地方政府对融资平台的支持意愿和力度依然较强,并通过构建实证模型加以验证。(3)在政策建议方面,本文认为当前地方融资平台转型发展的关键就是要厘清与政府之间关系。地方融资平台转型的过程也是对融资平台清理、整合、规范的过程,应根据不同融资平台的业务特征以及不同区域的情况,区别对待,有针对的采取相应的转型方案。对于空壳类融资平台坚决清理,大幅减少融资平台数量,特别是区县级融资平台数量;对于符合条件的融资平台应按照市场化方向推进转型发展,参照公益类和商业类国有企业进行管理,重点推动公益性平台转型为新型公共企业。转型过程中应强化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自身运作的规范,实现政企分开,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市场化主体意识,提升自身竞争力,创新发展模式,重塑自身信用,同时着重化解和防范自身债务。同时,还应从财税体制和投融资体系上进行深化改革来保障地方融资平台转型。本文在文章结构安排上分成九章内容:第一章为绪论,主要阐述了论文的选题背景、研究意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主要研究内容以及研究的创新之处。文章结合当前我国地方财政投融资制度与未来改革,从新《预算法》颁布实施,以及国发43号文之后地方融资平台借助政府信用进行融资依然没有得到有效控制、新型城镇化战略、新一轮的财税体制改革以及新常态供给侧改革等方面详细阐述了本文的选题背景,以及结合地方财政投融资、掌握和控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以及未来城镇化战略、推动我国地方财政投资体制改革等方面阐述了论文选题的意义。并对研究思路与方法、主要研究内容以及论文创新点进行了说明。第二章为文献综述部分,主要梳理和介绍了当前国内外关于地方政府融资理论、地方融资平台界定,产生与发展,发挥的作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风险与防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未来发展与转型等方面最新研究动态,从而为文章的展开提供丰富的资料和视角。第三章为理论基础部分,主要介绍了地方融资平台信用风险与转型发展的财政理论、公司治理、风险管理等理论基础,为后面的研究分析提供理论基础。第四章为地方融资平台现状分析,主要介绍了地方融资平台的基础概念、主要特征、运作机制、以及产生的主要背景及原因。地方融资平台产生的根源在于我国地方财税体制和投融资体制不健全,政府职能没有完全转变,政府与市场没有明确界定,在不恰当的政府绩效观下,地方政府存在过度投资现象,加上分税制改革导致地方政府收支存在严重赤字,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无法满足城市基础建设投资所需资金,而地方政府缺乏正规的融资渠道,从而导致了融资平台的产生。随后介绍了融资平台产生以来经历的主要发展阶段,以及当前的发展现状,并着重分析了2015年之后地方融资平台举债的情况,以及地方融资平台举债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的原因,为下一步从经营能力、外部支持以及信用评级角度对其信用状况分析进行铺垫。第五章从经营与财务角度对融资平台的信用状况进行分析,对2015年以后至2016年10月之间发过债券的928家地方融资平台进行全面、详细分析,通过对其运营能力进行分析,从而判断自身信用状况。在进行分析时,主要从融资平台的特征,主要包括融资资金来源、资产、负债、收入、利润、现金流、偿债能力等方面进行深度剖析,以探索融资平台在运营能力和偿债能力。地方融资平台的资产规模普遍较大,但整体质量较差;融资平台自身经营盈利能力较弱,收入主要来源政府补贴。融资平台现金流主要来自于筹资活动,融资来源和融资能力对平台的偿债能力影响较大。地方融资平台短期偿债能力尚可,但仍存在资产无法或者难以变现等问题,长期偿债压力较大。地方融资平台的偿债主要依靠外部资金支持以及政府的补贴收入。这些都说明,政府财政收入水平以及政府对融资平台的财政支持力度是决定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偿还能力的关键。第六章从政府支持角度来分析融资平台的信用状况。本章主要从经济实力、财政实力、债务状况以及债务负担等方面对地方政府实力进行分析。就当前我国整体经济发展状况以及各省份经济发展、财政综合实力以及债务状况来看,从债务绝对规模方面,当前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巨大,债务风险较高,潜在风险不容忽视。但是从相对情况来看,2015年政府债务的负债率(债务余额/GDP)为38.9%,地方政府债务率(债务余额/综合财力)为89.2%,相对于我国经济实力、增长潜力来看,我国地方债务风险还是处于一个可控状态。而且我国债务资金多用于基础设施投资,而不是用于消费,这些项目资产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的推进,会产生较大商业价值,加上我国政府手里掌握的大量可用资产,如外汇储备、国有资产以及可利用的国有土地等,也可以用于应对这些可能出现的债务风险。同时,不同省份之间由于经济实力、发展速度以及债务状况等不同,各省之间债务负担及风险出现了明显分化。第七章从信用评级角度对融资平台的整体信用状况进行分析。首先以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城投公司评级方法为例介绍了城投公司评级方法,然后通过对样本融资平台评级结果状况、评级变动以及市场对融资平台发行债券利率信用利差进行分析,并与产业债发行主体进行对比分析,来分析融资平台的信用状况及变化。最后通过构建定量模型来进一步证明当前融资平台的信用水平来自于地方政府对其的支持。由于受到地方政府的隐性支持,地方融资平台整体来说信用水平较高,信用级别调整以调高为主,市场对融资平台的整体认可度较高,融资成本较相同情况下的产业公司具有一定优势。第八章主要介绍了当前融资平台面临的主要风险,并结合当前融资平台转型的案例,分析了融资平台转型面临的障碍以及存在的困难。当前融资平台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地方融资平台与地方政府界限模糊,资产质量问题多,融资结构单一,部分融资平台负债率高,偿债风险大,投资项目盈利不足,信息不透明,运行政策风险较大等等。43号之后,中央明确指出要将融资平台与地方政府进行剥离,未来地方融资平台需要转型发展,那就是:完全市场化、继续参与政府项目运作、清算退出。当前融资平台也在积极探索转型的尝试,也有些案例,总结起来分为三种模式,新型城市多元化经营主体、国有金融或者资产控股模式以及PPP模式运作平台。但总体来看,当前地方融资平台转型进展比较缓慢,转型形式大于实质,更多是从名义上进行了转型,还未从根本上实现转型,这主要是因为当前地方政府财权和事权的不匹配以及地方融资平台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积累了较多问题,在财税体制改革未完全到位,以及相应配套措施为完全到位的前提下,地方融资平台转型过程还面临着诸多障碍和难题,限制了融资平台的转型。第九章为政策建议部分,是论文的核心和重点。结合前面分析对当前融资平台转型发展提出政策建议。为了根本性防范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当务之急就必须大力推动地方融资平台转型,需要从战略高度来推动融资平台转型。当前地方融资平台转型发展的关键是要厘清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应根据不同融资平台的业务特征以及不同区域的情况,区别对待,采取不同转型路径安排。对于空壳类融资平台坚决清理,对于符合市场化转型的融资平台应按照市场化方向推进转型发展,参照公益类和商业类国有企业进行管理。具体来说,包括:制定专门法规统筹规范融资平台转型;严禁新设融资平台,大幅减少现有融资平台数量;推动公益性平台转型为新型公共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的现代企业制度;增强自身实力,重塑自身信用;创新发展模式,培育具有市场竞争力,为转型提供业务支撑;控制融资平台融资规模,重点化解存量债务等。同时指出,地方融资平台转型发展问题实际上也是地方财税体制以及财政投融资体系深化改革的问题。只有从根本解决这些问题,才能更好的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从根本上推动融资平台转型。因此,本文从转变政府职能,切实控制地方政府投资冲动,深化税收制度改革,提高地方政府财政收支平衡度,构建地方政府融资体系,地方融资平台转型需要结合国有企业改革四大方面,来构建地方融资平台转型发展的外部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