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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并购是对如今经济发展有着优势性发展趋势,公司并购可以提升市场竞争力,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产生规模化效应的方式。这种方式已经被社会所接受,并且推行开来。但这当中产生的法律关系,就会面对很多法律问题。本文从公司并购中股权收购这一方面中探讨一些问题。按照公司主体的不同,本文也将侧重以上市公司的股权并购进行研究。我国的企业并购出现在新中国成立之后,在1984年首例并购成果之后,各地看其取得良好的效应,便也慢慢走上了企业并购的道路。这些年来,我国也制定了很多法律法规指引和约束这一行为,但是随着发展的加速,这些立法有了明显的不足。市场风险的加大,股东利益受损严重,急需合理的制度与之配套。中国上市公司的并购效率比较低,在对资源整合和创造价值上没有显著效果,被收购公司在并购前的生产经营能力对收购后是有显著影响的。比如2015年开始的万科与宝能之争发展到现在,各方任意妄为,最终恐怕将出现不利局面,造成多败俱伤的后果。持续已久股权之争,已经对其品牌、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如果没有积极的应变措施,改善治理结构,万科将会快会被市场所遗忘。停牌之后,万科已经多次躲过市场大跌,复牌之后必将补跌。如此一来,宝能的资金将面临巨大的威胁。华润、宝能之间的利益也并不一致,华润、宝能之间恐怕在下一步也会激发冲突。近几年,兼并的案例很多,例如双汇收购美国史密斯菲尔德,中石油收购加拿大尼尔森,建设银行收购巴西Bicbanco银行等。现实中存在太多的问题,并购制度是否完善,并购法律是否健全,各种制度是否能支撑资本运营、并购整合良性发展。着重探讨公司并购中股份收购在上市公司的股权收购问题上的体现,对制度的有效认识,着重对其进行分析,针对问题提出完善性措施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