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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的大量的积压房地产大部分来自上世纪90年代初。其中包括大批的闲置商品房,停缓建工程和闲置土地,在总量上和涉及问题的复杂程度上在全国具有代表性。盘活这些积压的房地产,决定着两个方面的需要是否可以得到满足。
一方面是解决城市规划和城市发展的需要。积压的房地产不仅影响城市的规划和发展,还为产业发展带来负面影响。在处置积压房地产的过程中,需要政府、银行和企业积极的配合,寻求在市场和政策的协调,同时政策作为处置工作的主导地位不能动摇。
在处置积压房地产的另一个方面,是我国金融系统稳定的需要。海口大量的积压房地产为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带来了巨额不良贷款,海口积压房地产处置是一个全国性的金融课题。而在实际操作的阶段中保护商业银行在资产处置过程中的利益是确保国有资产利益的关键。目前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正在运用的定价模式过于静态和不规范,建议采取更动态的定价模式。
金融风险是指金融体系中的一种“不确定性或不完全信息”,即资本在流通运动过程中由于不确定因素或不完全信息而导致价值或收益损失的可能性。在我国的银行系统还不成熟和完善的前提下,单纯靠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单方面的力量很难达到优化处置不良资产和极大程度地保护国有资产的目的。
研究国际上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有助于寻找我国防范金融风险的模式;同时转变资产管理公司进入处置不良资产程序的角色,以资产证券化的方式来处置积压房地产,能为不良资产的处置和国有资产的保护寻找另一条有效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