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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发展规模飞速膨胀,创新业务层出不穷,各政府监管机构在不时的出台新的监管政策,以确保商业银行的资金安全,避免老百姓的储蓄存款不翼而飞。然而,在当前严苛的环境下,各家银行利用各种手段盲目虚增存款规模,不经意间仍然存在资金诈骗的现象,这就对监管机构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向发达国家学习先进管理经验,推动市场利率化的进程,尽快与《巴塞尔协议》接轨。“齐鲁银行票据案”是近些年银行业发生的重大金融诈骗案件,涉案金额达60亿元,涉及多家银行机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齐鲁银行出事是当前城市商业银行快速扩张的背景下,银行机构内部风险防控体系无法匹配导致的的案件。而这个案件足以将齐鲁银行从天上重重摔倒谷底,作为地区财政财神爷的城市商业银行快速增长是理所当然的,但是其夸张必须要有相对应的管理体系、风险防控体系等等作为强有力的支撑,盲目的扩大规模势必会给其经营埋下巨大隐患。“齐鲁银行票据案”的关键点主要有三个:一是齐鲁银行利用监管机构对创新业务监管的模糊性,在风险得不到控制的情况下创新业务品种,开展业务虚增存款,作者认为只有人民银行、银监会等监管机构必须成立专门的机构来行使专业化的监管才能摆脱此困境;二是齐鲁银行于2009年正式改制后盲目大规模扩张,在监管机构对高息存款的常规监管下,不惜以高额成本、利用多种手段虚增存款,作者认为只有监管机构对高息存款实施专项监管,突出事前防范,对日均存款进行重点突出化的监管才能有效避免高息揽存、虚增存款;三是齐鲁银行利用监管机构对资金用途的行政化监管,协助企业转移资金,导致贷款资金并未真正流入市场经营中,而是回到企业自身为其虚增存款,作者认为只有通过政府各职能部门共同作用,对资金进行适合我国国情的市场化监管,通过市场参与者的自律才能创建一个健康资金市场。“齐鲁银行票据案”的曝光,给原本积极发展的城市商业银行带来了空前的信用危机,声誉风险。大家都知道,城市商业银行大同小异,基于其强大的政府背景,并没有收到严苛的内外部监管,加之董事会的少数几个人便掌控着机构不多的整个银行,报表非常漂亮,但是资产质量确实难以评估。本文通过对“齐鲁银行票据案”的案例研究,结合我国当前监管现状,借鉴发达地区监管经验,发现“齐鲁银行票据案”中反应的当前我国政府对银行监管科学化中存在的关键问题,通过大量的文献阅读,提出合理的监管科学化对策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