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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宏观经济增速的放缓,如今我国已步入经济结构转型和产业结构转型的经济周期。众多实体企业陷入经营困境,面对高杠杆率,严重的债务负担,现已出现偿债困难或已发生债务违约的现象。基于此,借鉴上一轮债转股的成功经验,国务院出台一系列相关政策,引导和鼓励发展前景好但暂时困难的企业进行市场化债转股,降低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和银行的不良贷款率,防范金融风险,提高经济金融的资产质量、运行质量和安全程度。本文选取山东能源集团与中国建设银行之间的债务关系作为市场化债转股的案例进行研究。文章首先梳理了国内外债转股研究文献,分析债转股相关理论内容。在此基础上,将此次市场化债转股与政府导向的债转股、可转换债券以及资产证券化作了对比,突显此轮债转股的特点,此外还介绍了我国目前债转股实施情况,指出由于任务较重,各实施机构十分重视。紧接着本文选取了煤炭行业首个进行债转股的山东能源集团与建设银行案例,详细介绍了山东能源集团的具体情况,并着重分析了此案例的实施动因与操作方案。然后深入探讨了山东能源集团债转股的案例特点,以及对双方产生的影响。研究发现,从企业来看,债转股给山东能源集团经营情况带来了良好的推动效果;从银行来看,债转股降低了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同时此次建设银行与山东能源集团市场化债转股的成功实施在社会上也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虽说该债转股项目能够顺利推行,但也存在不少的问题,如实施资金落实缓慢、项目存在一定额外成本及股权退出可能存在困难等。最后,本文指出,虽然本案例中市场化债转股的成功推进确实给实施双方带来了积极的作用,但企业不能将希望全部寄托于债转股上,它只是企业降杠杆,取得健康发展的辅助器,只有企业自身加强资产负债结构的合理性,努力提高经营水平、管理水平,才能真正做到顺利转型。与此同时,政府应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确保债转股实施效率,引导银行和实施机构对企业的监督管理,这样,才能顺利达成供给侧改革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