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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教养制度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的一种法律制度,创设于特定的历史时期,至今也走过了近60年的曲折变迁。从初创时期的以教育改造右派分子为目的到改革开放以来的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国家政权稳定、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都起到了积极作用。劳动教养制度作为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起着重要作用。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特别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深入的大背景下,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得到了很大的完善,劳动教养制度的固有缺陷也随之逐步暴露出来。关于劳动教养制度的存废之争也倍受关注,2013年的全国政法会议上甚至准备报请人大常委会停止使用劳动教养制度。但是笔者认为劳动教养制度仍然有其不可替代的价值。为了更好地为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服务,更好地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精神,最大限度的利用现在宝贵的法律资源,以期发挥最佳社会综合实效,劳动教养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就此,笔者从以下四个方面对劳动教养制度改革的相关问题进行阐述。第一章梳理了劳动教养制度基本涵义并对劳动教养制度的进行了必要性分析。这一章阐述了劳动教养制度的基本概念,回顾了劳动教养制度的历史沿革,并从现实必要性和历史必要性两个方面说明劳动教养制度应该保留。第二章介绍了当前劳动教养制度的现状和其现实瓶颈。首先全面地分析了我国劳动教养制度的现状,再就劳动教养制度出现的法律、审批权、程序和监督问题进行分析。第三章为劳动教养制度与域外类似制度的比较分析。通过与域外的保安处分制度和轻罪制度的比较,找出它们之间的异同,总结出它们的借鉴意义。第四章先从法理的角度对劳动教养进行了价值定位并提出了改革所应遵循的原则。结合上述价值定位和原则并针对前文的具体瓶颈提出自己的改革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