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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场经济社会中,社会环境和经济运行过程日益受到法律的规范,通过法律来调节经济活动中的所有行为,已成为所有市场经济体制国家的特征。因此,在二十一世纪,世界各国会计界都面临着一个新的问题,那就是会计如何面对法制化社会的挑战。在此过程中,我们会遇到许多与会计相关的法律问题,比如上市公司提供虚假财务报表,投资者起诉上市公司和有关中介机构要求赔偿损失,法院如何对堆积如山的财务会计资料进行鉴定,如何认定提供虚假财务报表者的责任,如何确定投资者的经济损失等。随着这些经济犯罪案件的增加,既懂得法律又精通会计、能够为法庭客观公正地作出裁决提供证据的司法会计人员成了社会急需的人才。因此,对司法会计的研究是具有重大现实意义的。在我国经济司法实践中,虽然已在不同程度上开展了司法会计业务,如在一些重大经济案件中,司法部门聘请专业的审计和会计人员或委托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调查,协助检察机关获取必要的财务证据。但司法会计在我国目前还未引起足够的重视,而且我国司法会计工作程序不规范、缺乏民事责任机制,尤其是司法会计的理论研究非常薄弱,远远不能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经济司法实践的要求。因此探索在现代会计制度和司法制度下,如何更好开展我国司法会计工作也是当前作为一名双修会计兼法律人的一个重要课题。在理论研究中,研究方法发挥着重要作用。本文主要运用规范研究方法对我国司法会计的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根源进行了分析,注重多学科交叉结合研究,坚持审计学、会计学、法学、侦查学、证据学等学科方法相互结合。另外最重要的是,运用借鉴移植方法和比较研究方法对国内外的司法会计进行了对比分析,在借鉴国外司法会计发展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我国司法会计所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对策。全文结构如下:第一部分,介绍司法会计的一些基本理论。包括司法会计的内涵及其依据,司法会计的目标、对象和职能,对司法会计与财务会计和审计进行对比,发现其共性和差异,进一步加深对司法会计的认识。第二部分,阐述我国司法会计的发展现状,从中找出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司法会计理论未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侦察机关内“自侦自鉴”和“自检自检”、司法会计鉴定结论不一及随意性大、司法会计鉴定启动权严重失衡、司法会计人员匮乏及执业水平不高等问题。最后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为社会各界对司法会计重要性认识不足、司法会计鉴定机构重复设置、运行机制混乱、司法行政部门对司法会计工作监管不力、司法会计工作缺少统一的技术标准等。第三部分,介绍英美法系国家美国法务会计的发展现状,总结其应用经验,最后阐述其对我国的借鉴。包括建立严格的司法会计人员准入机制,提高司法会计人员准入门槛和加强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人方面的权利等。最后,结合第三部分,在借鉴国外法务会计发展经验的基础上,审视我国国情,结合我国实际,提出我国司法会计发展的完善对策。如加大对司法会计的宣传,强调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性、设立同公检机关相分离的独立的司法会计鉴定机构、建议将司法会计鉴定机构的注册管理权交给人民法院、建立一套完善的司法会计民事法律责任机制和建立统一的司法会计工作技术标准等。本文力求概括我国司法会计存在问题的主要方面。但是,其中也必然存在疏漏之处,希望本文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相信随着理论界与实务界研究的深入,我国司法会计必然有很大程度的发展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