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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投资者不仅是各国证券市场发展的中坚力量,也是优化公司治理、改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重要因素。本文以我国上市公司机构投资者为研究对象,研究机构投资者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影响,重点阐述以委托代理理论和机构股东积极主义为基础的机构投资者影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原理,在分析机构投资者的本质属性和投资特性的基础上阐述机构投资者影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在动因和影响途径,并结合我国沪市A股主板上市公司的数据进行实证分析,讨论我国的机构投资者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作用性质及其影响程度。本文实证分析结果表明在众多机构投资者中基金(指一般证券投资基金)和社保基金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影响较为显著,其他类型的机构投资者如QFII、保险基金、企业年金、财务公司、综合类券商、信托投资公司、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如投资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投资集团)、学术研究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影响并不显著。另外,从本文的实证分析结果同样可以发现: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有显著影响的因素包括:机构投资者年度平均持股比例、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比例、上市公司的规模和净资产收益率。文章最后根据理论分析和实证结果从发展机构投资者、加强资本市场制度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