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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太平洋岛国经济一体化呈现弱弱联合的特点,它有着先天不足:组成成员大多在地缘、经济、国家意识等方面相对边缘与落后,域内国家在面积、人口、制度、发达程度、语言文化等方面大相径庭。虽然起步相对较晚,但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主导下,以区域主义为内核、太平洋岛国论坛为平台,历经南太平洋岛国同澳新间的“特惠贸易制”的《南太平洋地区贸易与经济合作协定》、南太平洋岛国之间自由贸易的《太平洋岛国贸易协定》、再到同欧盟-非加太国家集团签署的《经济伙伴协定》,最后到新近谈判签署但迟迟未生效的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兼容的“互惠制”的《太平洋更紧密经济关系协定》等长达40年的贸易谈判,逐渐形成了自贸区的雏形。然而,南太平洋岛国岛际间贸易额较小且成本过高,相当多的贸易协定无法落实;南太平洋岛国同域内大国澳、新在2017年达成《太平洋更紧密经济关系协定》,希望借此达成与协定本身分开谈判却紧密联系的劳动力流动性安排,但该地区最大的两个岛国经济体巴布亚新几内亚和斐济却拒绝签署该协定,因此很难认定围绕《太平洋更紧密经济关系协定》的自由贸易谈判取得了成功。应对这些问题,次区域一体化组织美拉尼西亚先锋集团形成并迅猛发展,不断扩充其成员国之间贸易协定的范围,不久甚至采用了较为先进的负面清单的关税政策。美拉尼西亚先锋集团自由贸易区于2013年开始运作并不断完善。可以说,南太平洋岛国经济一体化是由区域机构推动的区域主义的产物,南太平洋地区的贸易安排的结构与岛国所认知的身份紧密相关:群体认同感最强的美拉尼西亚先锋集团已经达成了自由贸易区,仅由南太平洋岛国组成的自由贸易协定也很快达成生效,而澳、新参与其中的自由贸易区的构建则进展缓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