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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了解湖南省浏阳市农村地区早产的发病情况,探讨早产相关危险因素,为开展早产高危人群筛查、监测与预防工作提供依据。方法:采用前瞻性队列研究和整群随机抽样的方法,在浏阳市37个乡镇中随机抽取14个乡镇,以所抽乡镇妇幼保健部门2010年1月至2011年12月间登记建册的所有孕产妇为研究对象,对队列人群孕早、孕中、孕晚及分娩各期进行随访,并收集病历资料和孕产妇保健手册资料。对研究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统计描述,连续变量采用均数±标准差(x±S)表示,分类变量采用构成比和率(%)表示,计算研究人群总的早产发生率。单因素分析采用χ2检验,多因素分析采用非条件logistic回归分析,以探讨早产发生的主要影响因素。结果:1.本次研究共收集到6268名孕妇的资料,其中有265例诊断为早产,早产发生率为4.22%。2.研究对象共娩出男婴3302例,占53.5%,女婴2874例,占46.5%。单胎妊娠6204例,双胎与多胎妊娠64例。3.影响早产发生的主要危险因素有:胎盘早剥、子宫异常及畸形、妊娠合并症、男性胎儿,影响自然早产发生的主要危险因素是子宫异常及畸形和男胎。早产的保护因素包括:产检次数多和单胎妊娠。结论:1.2010-2011年间浏阳市早产发生率为4.22%。2.针对早产发生率较高的危险因素,如胎盘早剥、子宫异常及畸形、妊娠合并症、男胎等应尽早预警。3.本研究发现产前检查次数多与单胎妊娠是早产的保护因素。应当做到从早孕时开始就定期规范地进行产前检查,发现、预防和处理危险因素,从而降低早产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