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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合同法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问题上主要有三种学说:严格责任原则、二元归责原则、过错责任原则。前两种学说难以成立,惟过错责任原则具有合理性,其理论依据由以下四个分论点组成:(1)归责原则作为确定债务人之所以承担责任的一种法律价值判断,以普适性,概括性和不确定性为特征。(2)归责事由与免责事由是对同一问题的不同表述;归责原则从多重的归责事由中抽象而来,具有惟一性。(3)归责原则的价值在于说明责任的伦理正当性,而构成要件旨在强调责任的法定和明确,二者不能相互替代。(4)归责原则的名称与过错相匹配。 过错责任原则的现实性体现为:(1)与中国合同主体的法律定位相契合;(2)回应了中国民众法的伦理正当性的呼唤;(3)保持了中国民法体系的逻辑一致。 过错责任原则的合理性和现实性,导出这样一个结论:中国合同法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应该并且可以解释为过错责任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