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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区域发展推动中国发展,是近年来中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表征。为此,中国出台了多项区域政策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协调发展。然而,目前我国已有的区域经济一体化政策在实践中存在泛化和碎片化的趋势,使其在实施和落实中所起的作用大打折扣。区域经济一体化政策实施机制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关键,也是国家宏观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能否落实的平台。这既是理论研究的弱项,也是实践探索分歧较大的问题。 除了引言和结语,本文主体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区域经济一体化政策实施机制的理论分析,确立了区域经济一体化政策实施机制的内涵、构成框架并指出法治化的必要性、可行性;第二部分是区域经济一体化政策实施机制的域内法治探索,分别介绍了新疆乌昌、长株潭和长三角经济一体化政策实施机制的概况并进行经验总结;第三部分是区域经济一体化政策实施机制的域外法治经验,分别介绍了美国、德国和俄罗斯远东地区经济一体化政策实施机制的概况并进行经验总结;第四部分是以关中—天水经济区一体化政策实施机制为样本的考察,介绍关中—天水经济区基本概况并分析其一体化过程中的政策构成,指出存在的问题;第五部分是我国区域经济一体化政策实施机制的法治化路径,提出树立文明发展的法治理念、构建区域经济一体化法律法规体系、设置权威性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机构和构建解决府际争端的法律机制等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