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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职务公务员选拔任用问题一直是政治学、行政学领域的一个突出问题。对这一问题进行理论分析和实际考察,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本篇论文在 2002 年中共中央颁布实施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基础上,立足目前我国领导职务公务员选拔任用的现状,结合国外公务员选拔任用制度的先进经验,讨论了我国领导职务公务员选拔任用制度的进一步完善问题。论文共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我国领导职务公务员选拔任用制度的概述一是我国领导职务公务员的含义和特征首先界定了领导职务公务员的涵义,公务员队伍按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公务员和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其中领导职务公务员的选拔任用是指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的选拔任用。其次,介绍了领导职务公务员的特征,主要体现在三方面:行使行政权力、履行行政责任和尽义务。总体来说,我国领导职务公务员对上级而言,是执行者;对下级而言,是决策者。不同级别、不同岗位领导职务公务员的政治责任、管理权限、领导职责、行政行为和为行使职务所赋予的而必备的工作条件、生活条件等,都由有关法律法规确定。我国领导职务公务员自身具备一个鲜明的特征,它是受双重的管理体制,既受中共中央组织部门管理,又受中央政府人事部门管理。二是我国现行的领导职务公务员选拔任用制度的基本内容我国现行的领导职务公务员选拔任用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强调坚持党管干部是干部选任工作的基础和核心;选贤任能、注重群众公论和实绩,是干部选任工作的科学导向;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民主和依法办事,是干部选任工作的基本要求。领导职务公务员选拔任用条件包括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其基本方式,在法律关系上的确定形式归结起来,主要为两种:一是委任制,二是聘任制。基本程序主要包括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及任职,以此来确保选好人,用好人。 31<WP=36>第二部分,我国领导职务公务员选拔任用制度的现状一是我国传统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情况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到 1993 年前的干部选拔任用情况作了简单介绍。二是我国现行的领导职务公务员选拔任用制度进步之处通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与 7 年前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对比,阐释了我国领导职务公务员选拔任用工作的先进之处。《干部任用条例》在《暂行条例》的基础上,增设了“任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两章,并在第十一章增加了“免职”一节,比较大的改动有 50 余处。具体表现在:一是坚持与时俱进,赋予了领导职务公务员选拔任用的原则、标准、程序、方法和纪律等方面的内容以新的时代内涵,充分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央对领导职务公务员选拔任用工作的新要求;二是坚持扩大民主的基本方向,在发展党内民主、落实群众对领导职务公务员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拔权和监督权方面有新举措;三是坚持完善程序,对选拔任用领导职务公务员的各个环节作出了更为明确具体的规定,在推进领导职务公务员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方面有新进展;四是坚持制度创新,纳入了领导职务公务员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前公示、试用期制度,完善了任职、免职、辞职和降职等制度,在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疏通领导职务公务员能上能下渠道方面有新突破;五是坚持有效监督,确立了领导职务公务员考察工作责任制、领导职务公务员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和领导职务公务员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责任制,在建立科学的监督管理机制方面迈出了新步伐。三是我国现行的领导职务公务员选拔任用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其原因我国现行的领导职务公务员选拔任用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主要问题:领导职务公务员选拔与任用制度的非科学性,领导职务公务员选拔任用首次提名程序的非规范性,领导职务公务员在选拔任用中德才侧重的矛盾性,领导职务公务员选拔任用对象的歧视性,领导职务公务员的“出口”方向的单一性。针对上述问题,本文客观分析了其出现的原因:领导职务公务员的选拔任用法制不完备,领导职务公务员选拔任用导向的偏差,领导职务公务员选拔对象条件的限制,领导职务公务员新陈代谢机制中出口不畅通。 32<WP=37>第三部分,完善我国领导职务公务员选拔任用制度的设想西方公务员选拔任用制度对我国的启示主要在程序保障、法律保障、意识保障和监督保障四个方面。最后,本文结合我国领导职务公务员选拔任用制度的自身情况,从建立并完善领导职务公务员推荐责任制、考察工作责任制、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追究制、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责任制四个方面,提出了完善我国领导职务公务员选拔任用制度的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