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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改革开放使传统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在大转变中农民工这一新的社会阶层脱颖而出。农民工群体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城市化进程的必然产物,也是我国实行严格城乡二元户籍制的结果。在改革开放和城市化进程中农民工群体为我国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农民工群体却生活在社会的底层。农民工面临业余文化生活单调、人格难以得到尊重、婚姻家庭出现危机、不能正常享受社会保障、子女不能平等享受义务教育资源等问题。权利诉求和现实的矛盾,封建主义、资本主义等各种思潮的冲击导致了农民工传统的伦理道德观念开始动摇。和谐社会的构建需要解决三农问题,但是三农问题的解决重点又在于农民工问题的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解决又不能缺少伦理道德的研究。自80年代初出现农民工群体以来,我国学者对农民工的研究就没有中断过,但是以往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经济学和社会学的角度,较少从伦理学角度系统分析农民工问题。针对我国目前从伦理学角度对农民工问题研究不够系统的现状和伦理道德调节在解决农民工问题中的重要地位,笔者首先界定了目前不够完善的农民工概念,明确提出我国农民工在内涵上应该是身份上为农民,在职业上从事非农产业的劳动者;在外延上应该包括农闲季节外出务工、亦工亦农和长期在城市就业两部分。从农民分化出来从事非农产业劳动者中的乡镇企业管理者、私营企业主、个体劳动者等不属于农民工群体。在做了大量问卷调查和参考文献研究之后,描述了农民工问题的所在,详细分析了农民工问题的伦理道德现状。运用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方法、比较分析等方法实证分析了农民工问题的伦理成因,着重从现实环境与传统观念的冲突、农民工自身素质的限制以及社会经济、政治结构转型的影响等角度深入思考农民工问题产生的缘由。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笔者从伦理学的角度明确提出:揭开“虚幻集体”的面纱,使农民工明白集体主义并没有过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仍是我们的永恒追求。农民工的出现是我国改革开放的产物,但其产生的直接原因是我国严格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因此笔者重点提出了改革现有的城乡二元户籍制,使农民工能得到合理的身份认同。在社会大转型期农民工的职业道德观、爱情婚姻家庭观、个人修养都遭受着传统和现实的挑战,这就需要引导农民工摒弃封建糟粕,树立社会主义职业道德观;树立科学的社会主义爱情婚姻家庭观;加强农民工的社会教育和自我规范。正确的引导需要强大的理论武装,农民工问题的出现、自身道德行为的失范,说明在转型期我们的理论工作还需要加强。这就需要理论工作者鼓足勇气,与时俱进,加快新时期的伦理道德资源开发。农民工问题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还与制度的设计和运行方面缺少必要的伦理关怀有关,需要在制度设计和运行上做到以人为本,关怀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通过对农民工问题的系统伦理学分析,笔者以期社会各界在目前关注农民工的基础上,意识到在解决农民工问题中的遗漏,切实使农民工群体获得基本的国民待遇,为维护农民工群体的合法权益与构建和谐社会添己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