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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这是从法律的高度对危险作业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了强制要求。但是危险作业危险性大、种类多样、涉及的行业广、领域多,并且政府和企业的监管资源有限。如何提高监管效率,保证危险作业的安全,减少事故发生,是危险作业监管工作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基于风险的监管(Risk Based Supervision—RBS)以风险管理理论为基本,结合风险定量、定性分级,以风险分级水平,实施科学的分级、分类监管,是一种科学、系统、合理、有效的安全管理技术和方法体系。本文详细论述了 RBS方法的基本理论和特点,并构建了 RBS方法的5W1H理论模型,为将RBS方法应用到危险作业监管工作中提供了理论基础。根据危险作业的研究现状给出了危险作业的概念,列出了工业生产过程常见的、通用的十类危险作业,包括高处作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动土作业(破土作业)、吊装作业(起重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盲板抽堵作业、设备检修作业、爆破作业、断路作业。根据风险分级评价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参考现有的危险作业分级标准,设计了危险作业基于风险的分级方法;结合高处作业、动火作业等各项危险作业的特点,选择各项危险作业的风险因素,分别建立十项危险作业基于风险的分级模型。在危险作业分级的基础上,依据RBS基本理论和5W1H模型,建立了作业类别、监管级别和监管体系构成的三维危险作业RBS模式,给出了危险作业RBS方法应用流程。根据危险作业监督管理工作实际,明确企业和政府的危险作业监管责任,提出了适于企业的危险作业RBS方法和适于政府的危险作业RBS方法。为了验证应用RBS方法进行危险作业监管的科学性和实用性,本文选取了泰安市政府进行实证研究,具体成果以《泰安市危险作业风险预警监管实施规范》的形式呈现。研究发现,将RBS方法应用到危险作业的监管中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实用性,应用RBS方法进行危险作业的监管能全面、综合、系统地实现政府的科学安全监察和企业的有效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