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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HAPA理论即健康行为过程取理论,它是由德国健康心理学教授Schwarzer R于1992年构建提出的。HAPA理论将锻炼行为改变过程分为意向前阶段、意向阶段和行动阶段,个体处于不同阶段对应不同的心理过程,在意向前阶段形成锻炼动机;在意向阶段,通过制定具体的锻炼计划和应对计划才可能引发锻炼行为。本研究以HAPA理论为视角,从体育锻炼的不同阶段入手,调查山西省在校大学生的体育锻炼行为现状,主要目的在于根据HAPA理论及调查结果,制定有效的促进大学生体育锻炼行为的措施,为干预研究提供参考基础。方法:本研究采用整群随机抽样的方法,从山西省随机抽取太原理工大学、山西医科大学、山西大学、山西财经大学和山西师范大学2013级-2016级的在校大学生作为调查对象,共收回有效问卷932份。采用EpiData3.1和SPSS20.0对数据进行整理分析。计量资料以(sx±)表示,样本间率的比较采用卡方检验,两样本间的均数比较采用两独立样本t检验、多个样本间的均数比较采用单因素方差分析。结果:调查结果显示,大学生每周参与体育锻炼的次数为1-2次的人数最多,达49.4%,每次锻炼的时间多为0.5-1小时之间。大学生体育锻炼行为的阶段分布整体呈左偏峰倒U型,即意向阶段的大学生最多,占32.5%,其次为准备阶段,行动阶段和维持阶段的大学生最少,且只有性别在不同行为阶段的人数分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01)。不同院校(F=3.392,P<0.01)和不同行为阶段(F=46.836,P<0.001)的大学生,在体育锻炼态度总分间存在显著差异。不同学校(F=3.944,P<0.01)、不同性别(F=2.423,P<0.05)和不同行为阶段(F=31.296,P<0.001)的大学生,体育锻炼变化程序总分间的差异也存在统计学意义。结论:大学生体育锻炼态度总体得分较高,态度比较积极,但在行为控制感和主观标准2个维度的得分较低。太原理工大学的学生锻炼态度较为积极,而山西师范大学的学生锻炼态度相对较差;山西财经大学和山西师范大学的学生主动参与体育锻炼的意识及信心较弱,关于体育锻炼行为在认知上的价值评价较低;男生与女生相比,参与体育锻炼的态度更为积极,体验和表达锻炼行为潜在结果的能力更强,对锻炼行为进行情景控制的能力更强;从不同的行为阶段来看,行动阶段的大学生其体育锻炼态度明显优于意向前阶段和意向阶段,维持阶段的大学生体育锻炼态度明显优于前4个阶段;随着锻炼阶段的递进,行动阶段及维持阶段的大学生体育锻炼行为明显优于意向前阶段和意向阶段,进行体育锻炼的信心及效果评估能力较强。因此,在对大学生体育锻炼行为进行干预时,要充分考虑性别、学校、年级、个体的行为及心理特点等影响体育锻炼的因素,在学校和个人的共同努力下,提高大学生体育锻炼的积极性,增强大学生的体质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