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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在我国的历史长河中是一段非常特殊的历史时期,那时西学东渐,固守两千多年的封建思想逐渐动摇和瓦解,一些有识之士开启民智,尖锐的审视着这个古老国家的经济、政治、法律、文化的方方面面。总之,那是一段中外思想激烈碰撞的时代;那是学习西方先进体制不断改革的时代;那也是不同群体之间矛盾加剧的时代。本文将会从一个特殊的历史边缘群体——妾的法律地位为切入点,通过对妾的法律、家庭以及社会地位的阐述来揭示民国时期的社会文明,法律改革,以及女权斗争等等一系列问题。本文的第一章合法时期的妾制(1912-1927年)。将分别从当时的法律规定,存在的原因,妾这一特殊妇女群体在家庭的地位、权利以及在财产继承待遇等方面解析。当然,法律的规定和实际生活往往是不同的。本文第一章也将把实际生活中妾的生活状态展现在大家眼前,阐述这一时期各阶级和妇女想要维护的权利。第二章法律模糊时期的妾制(1928-1934年)。由于西方先进思想不断涌入,妇女和部分先进知识分子的斗争,这一时期法律对妾的规定发生了变化,这既是时代前行的结果,也是阶级斗争妥协的产物,所以不免会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一章将会从这一时期“新民法”对妾制的规定,法律修改给社会生活带来的问题,民间的舆论导向,先进团体对妾的矛盾态度等方面来解析这一时期的妾制。经过修改的《民国民律草案》中虽未对妾制作出规定,但却出现了“嫡子”、“庶子”字样,这一改革的不彻底性也必将会给社会带来更大的矛盾。第三章法律禁止时期的妾制(1934-1949年)。这一时期在法律上做出了新的规定,明令禁止纳妾,这在法律上就直接否定了妾制的合法性。然而历史问题并不是一纸法律就能彻底解决的,这一时期的法律与实际生活的冲突就会突显出来。最后结语部分,笔者会从历史和法律的角度谈谈民国时期妾制变迁的主要因素与特点,通过对这些因素和特点的分析来阐明这一时期的历史走向以及妾制最终消失的历史必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