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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女子教育的发展催生了女子体育。民国以来,随着时代思潮和教育环境的不断变迁,加之国外体育教育思想的传入,其学制、课程标准也处于不断地更迭变换之中。体育一科,自《壬子癸丑学制》始,就基于两性身心差异的观念,被予以区别对待。后伴随着自然主义思想的传入以及男女平权运动的发展,体育作为两性追求平等教育的一部分,同时又是以身体活动为特征的学科,亦是被从尊重女性角度在当时给予多方关注。不仅众多体育学者以两性“身心差异”为考量要素对此进行探索,教育当局更是三次修订体育课程标准,给予学校两性体育教学更多区别规定。从而可以说:“民国时期的学校两性体育教学”作为落实男女平权的重要部分,是完全遵循两性身心差异的。”但是,基于“身心差异”的学校两性体育教学作为民国时期学校体育教育的一个重大特色,目前对其研究相对较少。然,这也是构成了本研究的初衷所在。本文的研究方法主要采用文献资料法、历史研究法和逻辑分析法等,在时间长轴上,把民国时期分为两个阶段——北洋政府时期和国民政府时期,从而分别对此进行研究。首先对民国时期学校两性体育教学发展的背景进行历史溯源,然后分析其产生两性体育教学差异的原因,最后针对当时教育当局颁布的学制、体育课程标准以及有关体育学者言论中所体现出来的两性差异化体育教学进行研究,从而找出两性体育教学在体育教材大纲、体育教学模式、体育教学内容、体育考核标准等方面的差异。研究结果表明:民国时期学校两性体育教学的差异一直存在,且越发受到关注。虽然,在北洋政府时期,受军国民主义和尚武思潮的影响,体育教学中的性别差异不大,但是当局仍作出了女子免受兵操的特别规定,并且在体育的教学时长上有所区分。五四以来,伴随着两性平权运动的开展,女子体育的关注较以往更加热切。不仅在体育课程标准中针对两性差异作出体育教材内容、体育教学模式、体育考核标准等多方面的区别化规定,更是针对女性的特殊性制定了五级能力分级法,并且为其制定了体育例假,并配备了女性体育指导员。而根据研究发现,造成当时学校体育教学中两性差异存在的根本原因就在于两性之间的身心差异。研究得到的结论:第一,民国时期学校体育教学中的两性身心差异问题开始越发受到关注。第二,民国时期体育法令及课程标准的制定开始多方位、全方面的体现两性身心差异。第三,民国时期相关体育学者以两性“身心差异”为考量要素进行不断探索。第四,民国时期学校两性体育教学开始作出针对女性体育的特别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