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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近现代劳动法的发展,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与保障。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解决劳资纠纷对于当前改革和社会转型具有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特别是2008年《劳动合同法》的出台更是促进了劳动法对该理论的研究。但我们也注意到,2007年金融危机暴发以来及新法出台后,在这一社会经济背景下执行新法更显得举步维艰。其中所暴露出来的问题不仅仅是经济不景气造成的,而且还有立法制度上的缺陷。这些问题在某种程度上制约着《劳动合同法》促进劳动关系稳定和社会经济的发展。面对当前就业压力与金融危机的双重困难,在劳动合同变动制度中有必要将劳动合同试用期进行具体区分以缓解劳动者阶层就业难的问题,同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款的重新设计有利于维护企业的灵活用工机制。虽然在先前的研究中也有劳动法学者对劳动关系问题的涉猎,但大多只是从某一方面进行研究,并没从新出台的《劳动合同法》角度进行系统和全面的研究。由此,笔者从劳动合同法视角下,围绕着如何保持劳动关系稳定等一系列问题展开了较为系统的讨论,以期为劳动合同法的发展寻求更为切实可行的方向指引。同时也希望以此引起更多劳动法同行对该理论问题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