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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网络经济已进入高速发展的时代,同时,网上购物也呈现出光速发展的状态,并且在年轻人中已经成为当今最受欢迎的购物方式,拥有众多追随者。但随之而来的是网购争端云起,消费者与经营商之间的问题层出不穷,整个网络购物行业危机四伏。不可否认,网络购物有选择多、便利、没有时间和地域限制等诸多优点,但与此同时,网络购物也有着盲目消费,经营者和消费者信息不对等,责任规定不明确和沟通渠道存在障碍等难以忽视的弊端,急待解决。由于我国的网络购物经济规模已十分巨大,因此将网络购物市场的秩序规范化,并予以网购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已变得不容拖延。消费者反悔权制度是指消费者在承担一定运费的情况下,在收到商品后的一段时间内无须说明理由即可将商品退回的权利。(1)此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产物,也同样符合国际社会重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做法。我国立法已对此作了初步规定,但实践中仍有不少问题值得探讨。本文运用规范分析、比较分析、案例分析等方法研究消费者反悔权问题。除了引言和结语外,本文可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是网购消费者反悔权概述。首先是阐述网购消费者反悔权内涵和其产生背景。虽然目前我国在网购消费者反悔权的定义上还未达成一致意见,但笔者认为,“网购消费者反悔权”是最适合的,既能体现其实质,又不会与现行法律体系的其他权利相混淆。其次是正当性基础,表面看来该权利好像与契约自由、契约严守原则相违背,但深究之下,笔者发现其正当性基础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其存在是必须的。最后是法律性质,通说认为网购消费者反悔权为一种形成权。但其究竟属于形成权中的撤销权还是解除权,这一问题在理论界始终存在争议。因此,讨论其法律性质就显得尤为重要,经过探讨,笔者认为网购消费者反悔权是一种法定解除权。通过对网购消费者反悔权制度总体的整理和介绍,为下文中探讨权利的适用做铺垫。第二部分是网购消费者反悔权的立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包括消费者滥用反悔权问题、适用条件不清晰问题、适用规则不明确问题、监管不到位问题、权利救济路径不畅通、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薄弱等问题。第三部分是国外网购消费者反悔权的比较与借鉴。通过分析英国、美国、德国的网购消费者反悔权相关立法,总结出能够为我们所用的立法经验,实现完善我国网购消费者反悔权的目的。第四部分是我国网购消费者反悔权的完善,它是本文的核心部分。首先从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的角度着手,包括适用条件的进一步界定、适用规则的进一步完善构建、适用限制性约束规则的完善;其次,从加强对网购消费者反悔权的监管的角度入手,包括加强行业监管和行政监管;然后,从健全网购消费者反悔权的司法救济角度入手,包括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和完善小额诉讼制度;最后,从行业自律层面的角度入手,包括经营者要严格执行告知义务、加强企业诚信建设和优化消费者协会功能。本文的论点是网购消费者反悔权的创设目的是对网购消费者的保护,反悔权属于解除权。我国在消费者反悔权方面的保护做的还不够理想,应该从法律制度、对网购消费者反悔权监管、对网购反悔权的司法救济、消协及行业自律等角度入手,加强对网购消费者反悔权的保护。本次论文的目的在于通过这次论文的探讨,能够对消费者反悔权这一法律规定有更加深刻的了解,结合国外对消费者反悔权的规定来探索我国规定的不足之处,并借鉴其经验对我国的制度加以完善,更加切实、有效的保护我国消费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