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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瑞作为一名明朝中后期的政治家,流传给后人是其清正廉洁、刚正不阿的形象。他从政二十余年,在地方上做过县令、督抚,在中央做过大理寺丞、都察院御史等,历经嘉靖、隆庆、万历三朝,死后谥号忠介,他给后人留下了不畏权势,主持正义,秉公执法,洁己守义的印象,其事迹也为后人广为传颂。然而人们对海瑞司法活动的了解多是停留在小说、文学作品上,且往往是关于个案的话本、戏剧,很难了解其全貌和具体实践意义。本文旨在全面分析海瑞的司法活动,从两条主线出发,一条是海瑞在担任各个官职时在司法活动方面的作为,包括整饬吏治、公正执法,强调个人修养的表率作用,对净化当时的社会环境、打击腐败犯罪有着非常显著的作用;另一条是海瑞为官时在司法活动方面的创新,杜绝犯罪滋生的土壤,预防贪腐的发生,严格执法不恤私情等,措施得力,效果显著,开一时风气之先。当然海瑞也有其历史局限性,他不能跳出当时的社会环境和历史环境,不过他的思维、作为和创新对当今社会发展也有着积极地借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