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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近年来互联网产业不断出现的竞争与垄断的争论,本文选取互联网平台企业为研究对象,首先剖析了国际互联网巨头败走中国市场的原因,发现中国互联网市场既有国际通行的互联网产业特征,如基于社交关系的网络效应、低物质转移成本的锁定、双边市场和消费者异质性等;也有一些中国特色的产业性质,如需求价格弹性极大、平台产品同质性等。并进一步归纳和分析中国的伯川德竞争模式、多元化经营模式、单边收费模式、歧视性定价模式的成因,以及产融结合和产业链整合模式的前景。接着以芝加哥学派的产业组织理论为支撑,本文构建了解释互联网平台企业竞争行为的分析框架——水晶体系,指出互联网企业建立竞争优势仅凭借察觉一个新的市场需求或建立一个新的产品是不够的,应该注重商业创意、产品黏性、资源整合、产品体验、用户基数和盈利模式等六个维度。充分考虑到互联网平台商业模式的低技术壁垒和易模仿性、低产品差异化程度(更多体现为产品体验差异和产品黏性大小)、高网络效应和用户基数大小差异,以及厂商赖以生存发展的风险投资等水晶体系六要素,通过拓展的豪泰林模型构造了相同商业模式下电子商务市场、在线休闲游戏市场和即时通信市场的竞争情形,刻画了淘宝和拍拍、腾讯与联众、QQ与MSN三对竞争实例,得出具有一般性的命题和推论。并探寻中国互联网产业差别定价和推广机制的形成,以及模仿策略泛滥的根本原因。然后本文分析了中国互联网平台企业的竞争策略对市场结构和绩效的影响,在界定清楚相关市场的前提下,提出中国互联网平台市场是单寡头竞争性垄断市场结构,进一步探求其垄断的成因和竞争的来源,并辅以2006年7月至2012年11月的月度市场监测数据实证检验。指出单寡头的垄断地位是暂时的或不稳定的,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技术进步而动态变迁,新的技术或新的商业模式的出现会带来市场结构的重新调整,并在网络效应的作用下加速这一变化。最后,本文论证了传统的绩效评估方法并不完全适用于互联网产业,并提出绩效评价的新标准应该侧重于消费者福利、市场成长空间、市场进入退出障碍、创业与创新以及对传统产业的影响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