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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文的目的是在Husserl先验现象学对意向性的理解框架中,借助分析哲学语言分析的技术手段,建立一种意义理论。我把先验现象学理解成一种试图解决切中对象的可能性问题的意识内容分析,而分析的语言哲学的意义问题是以解决指称的确定问题为目的的,这样,这两种在方法论旨趣上迥然不同的哲学就在问题背景的层面上建立了平行关系。这种平行关系使本文的研究计划成为可能。 我舍弃了先验现象学的意识分析层面,而只关注它的反怀疑论策略,这一策略围绕关于对象之可能性的界定展开。这使我获得了反观分析哲学家如何处理意义概念的一个批判性的角度,并在理论布局上得到了方向性的指引。我把意义当成是一种规范性的构造物而不是承载内容的实体,对意义的阐明就是对这种构造物的构成模式及其本质条件的揭示;与此相应,指称是一种与“对象本身”这一概念相联系的意义,后者作为一种必不可少的设定,对意义的构成具有构造性的功能。 基本思路是这样的。首先,我通过对主谓句构造模式的研究得出了一套范畴理论。范畴是理解力与句子共有的形式。通过对范畴结构的揭示,可以得到理解意义的本质条件,即意向能力;同时,也阐明了有意义的句子就是在结构上受范畴限制的句子。意向能力与句子结构之间的这种关系使构造和理解句子成为可能。接着,在范畴理论的基础上可以阐明谓词性的意义、识别、对象概念以及句子意义。作为有意义句子的形式约束,范畴结构是对可能性的界定,正是这种界定使可能性能够作为概念予以把握。在可能性这一概念的基础之上,体现于句子内容的信息这一概念就可以界定了。循此思路可以把谓词性的意义定义为对象关于范畴结构的函项。在谓词性意义的基础上不难阐明什么是识别,进而建立对象概念。顺理成章地,本文对于真理符合论进行了必要的辩护。再次,本文给出了对认知意义的阐明,这一阐明是基于可能世界概念与信念的整体论性质的。我把“知道”一词界定为关于现实世界的受到支持的信念。现实世界的构成与信念整体的构成遵循同一个意向构成机制和推理模式。我证明了,除非满足封闭条件,不可能得到有意义的可能世界概念,也不可能在信念之间建立认知推理关系。在建立封闭条件的基础之上,我给出了世界构成模式与认知推理模式的一般轮廓,并借助于关于实例的形式概念,阐明了何为认知意义。最后,我提出了关于指称的一般观点。指称是构成认知意义的必要部分,而指称的确定受制于认知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