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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0年5月易到用车在北京成立,率先提供“专车”服务开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这一新兴的行业已经历了七年的发展时间。在这七年的时间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通过整合乘客出行信息和驾驶员车辆资源,极大的方便了群众的出行,改善了群众的打车体验;另一方面由于“互联网+交通”技术的普及应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也对传统出租汽车(即巡游出租汽车)行业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在深层次中改变着我国出租汽车行业的结构。2016年7月27日,由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和国家网信办七个部委联合制定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公布,这标志着历时六年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是否具有合法地位的争论,被中央政府层面以部门规章的形式予以承认。《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不仅奠定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与传统出租汽车行业融合发展的基调,同时这也是世界范围内第一部国家层面上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进行监管的法律规范,在我国的法律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同年,以《天津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为代表的各地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法律规范相继出台。由于各地方实践情况各异,相应的法律规范亦呈现出各自的地方特色。本文从天津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的发展背景入手,梳理天津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和传统出租汽车两大行业的发展历程;重点通过对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这一中央层级法律规范的相关条款,来对《天津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中的细化之处进行分析;最后通过对比其他城市规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的法律规范,来对《天津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完善提出笔者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