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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资金约束问题严重,特别是农户融资困难。为解决农村金融发展约束问题,中央政府多年来持续提出改革农村金融体系,发展多元化的农村金融组织,近年来明确提出发展农村合作金融,一般是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础上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农村资金互助组织是由农户自愿参与成为会员,自我经营管理并仅为会员农户提供存款和贷款服务的合作性金融组织。发展资金互助组织将可能成为农村金融发展中的一种重要制度创新,以期有效缓解农户的融资约束。资金互助(或称信用合作)组织是合作制度的重要组织形式之一,具有合作组织的基本特征和属性,国外信用合作的长期实践和发展的现实和经验也证实了信用合作的极大作用。从逻辑上讲,在我国农村经济中理应也存在对信用合作组织的需求,政府也一直试图从政策上支持信用合作制度发展,但从我国农村信用合作不成功的发展历史来看,其发展与预期有很大的差距。虽然当前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发展目标和定位已确立,但资金互助组织在实际经营活动中能否实现其目标和定位,体现出信用合作组织的性质?具体包括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的经营目标是什么,与一般的商业性金融组织有什么区别?进一步考虑参与主体农户的个体差异,农户参与信用合作行为有什么差异,对资金互助组织发展有什么影响,决定参与行为的因素有哪些?从业务活动来看,特别是贷款在服务不同会员农户时能否关注普通会员农户的资金需求,体现信用合作的属性?本文围绕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的信用合作目标和成效展开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主要研究内容和相关结论如下:研究内容一:农村资金互助组织性质和经营目标分析先从理论上分析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的经济性质,假设并提出其经营目标是实现存款净收益、贷款净收益和利润三者总和的最大化,其中存款净收益和贷款净收益是其信用合作属性的表现。但三者之间存在冲突和相互替代关系,不同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在经营中可能有所侧重并表现出不同的目标类型,如可能是存款主导型或贷款主导型,也可能农村资金互助组织仅追求利润最大化,则其失去信用合作的属性而异化为企业性质。再利用模型说明不同目标类型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经营中变量,特别是存款和贷款利率表现出的差异。利用温州地区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的调查数据对以上分析和假定进行实证检验,结果初步证实了这些判断。实证表明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具有信用合作属性:经营中体现出了存款净收益和贷款净收益;对比存款净收益和贷款净收益大小发现更注重实现贷款净收益,即表现出贷款主导型特征;整体上看经营并不仅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基本上处于保本经营或微利的状态。研究内容二:会员农户异质性对参与行为和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发展影响进一步分析会员农户异质性对信用合作关系的影响。会员农户由于自身条件不同表现出异质性,会员由少数核心会员和绝大多数普通会员构成,本部分关注会员农户个体差异对自身收益和信用合作组织发展的影响。基于博弈理论和方法分析表明在现实经济条件约束下会员异质性有利于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发展。核心会员承担更多的组织成本,主要得到的是存款净收益甚至非经济的收益,这是决定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发展的重要因素。而普通会员采用的是跟随策略,其主要预期收益是贷款净收益甚至是贷款机会。同时温州独特的经济和社会条件为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制度环境。实证分析选择会员农户投入资金数量作为其参与信用合作行为及程度的代表指标,结果表明影响会员农户参与程度的主要因素包括是否是党员或村干部、家庭收入及对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的认识和评价。村干部或党员参与程度显著高于其他普通农户,这说明他们真正发挥了领头人的作用。同时,从家庭收入的影响来看,家庭总收入,总收入中的农业收入、非农收入对农户参与程度都有显著正影响,非农收入的影响更大,这说明在发达地区农村经济发展中全部产业发展的重要性。另外,农户对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的认识和评价也具有影响作用。研究内容三:农村资金互助组织贷款信用合作成效分析基于农村资金互助组织贷款资金的规模和覆盖范围以检验其资金使用的成效,实证结果表明: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的贷款具有较广的覆盖范围,大部分会员农户都能从农村资金互助组织获得贷款,而没有贷款的会员农户主要是因为其缺少贷款需求,普通会员贷款的数量和满足程度与全部会员没有显著的差异。但会员贷款数量并非完全按其贷款需求大小决定的,这会造成部分会员农户的贷款需求满足程度较低。同时,会员资金投入对是否贷款有一定的影响,而会员农户在农村资金互助会中的身份和地位对贷款没有影响。农村资金互助组织这种贷款特征是其信用合作属性的重要体现。综合以上研究内容可得出如下结论和建议: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的经营具有信用合作的属性,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组织是建立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的重要制度创新,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农村资金互助组织满足农户贷款需求能力仍有限,可以稳步发展提高规模和服务能力;考虑到农户自身特征及对农村资金互助组织认识和评价是决定其参与程度的主要因素,应发挥核心成员的作用,同时加强信用合作知识宣传和教育,提高农户对信用合作的认知和参与积极性;考虑到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盈利能力有限,可通过进一步发挥合作金融优势、完善经营管理和政策支持促进其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