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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私募股权基金(Private Equity Fund)蓬勃发展,已经成为一种主流的直接投资工具。在中国,自“十一五”以来,我国加快了金融领域内的改革创新,并且我国金融市场出现了较多的新现象和发展趋势。然而,当前我国出现了较严重的流动性过剩问题,在这种情形下,为了推动我国金融领域内创新的不断深化,加快发展私募股权基金这种国际上主流的有效的直接融资模式就显得尤为迫切与重要。本文的研究背景就是基于此而展开的。 本课题在对私募股权基金进行了经济学等理论分析之后,深入分析了目前我国私募股权基金在现有市场、法律和政策环境下所面临的困难和面l临的税收、法律和监管问题。文章在研究总结美国发展私募股权基金的经验的基础上,综合比较了公司制、契约制和有限合伙制三种组织模式,并结合中国的实际得出了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模式选择——有限合伙制,从多角度提出了改善私募股权基金税收政策和法律环境、拓展私募股权基金资金来源、建设私募股权基金的退出渠道等建议。本文的研究为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的未来发展定位和其在资本市场中作用的发挥提供了指导意义,同时为我国政府及相关机构对私募股权基金的规范和监管提供了重要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