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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8世纪,英国乡村在公地制度的规定下,虽然土地的所有权归私人所有,但其使用权却是属于公共的。因此,乡村的娱乐需求和土地供给之间有一种粗略的平衡。但之后爆发的圈地运动造成了公地制度以及公共权利的消亡,这种粗略的平衡也随之被打破。乡村土地被圈占,丘陵、林地、沼泽地和荒地等可利用土地面积严重减少。大量被圈占的土地不仅让地主贵族用来发展集约化农业,追求高额利润,还成为贵族进行狩猎等娱乐活动的私人领地。此时的乡村成为贵族彰显身份地位的代名词,土地变为私人财产,土地所有者拥有绝对排他权,有权拒绝他人进入自己的领地。这不仅使农民失去了土地,还意味着公众进入乡村休闲的机会也被剥夺。19世纪,由于城市化与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宁静美好的乡村与烟雾笼罩的城市形成鲜明对比。铁路交通的便利、乡村神话的塑造以及休闲模式的改革等因素进一步提高了公众进入乡村休闲的需求。娱乐需求与土地供给的关系进一步失衡,导致了土地所有者的绝对排他权与公众的漫游权之间的矛盾冲突,漫游权问题由此产生。由中产阶级和工人阶级组成的争取漫游权的组织大量涌现,它们领导公众通过和平游说和非法入侵的方式,向政府寻求法律上对公众进入乡村权利的认可。1932年由激进的英国工人体育联合会所领导的大规模非法入侵金德斯科特事件,成为进入运动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在争取漫游权运动中发挥关键作用的漫游者协会也应运而生。在此事件之后,公众对漫游权的关注度进一步提高,并迫使政府在根据詹姆斯·布莱斯提出相关法案的基础之上再一次提出1939年《进入山区法案》,但是该法案与漫游者们的诉求大相径庭,这次尝试宣告失败。而且由于战争的爆发,法案并没有得到实行,随后被1949年《国家公园与乡村进入法》替代。1949年法案确定了“开放乡村”的含义,一定程度上给予漫游者进入乡村的权利,但是由于政府出于对战后重建的考虑,于是加上了保护土地所有者利益的准入机制,将乡村的保护置于漫游权之上,这使得漫游者组织认为这部法律的出台是一次不完全的胜利。面对在寻求法律认可道路上的重重挫折,争取漫游权的各个组织加大了抗争的力度。漫游者协会所发起的“禁入的英国”运动便是其中之一,与以往的进入运动有所不同的是,此次运动呈现出持续时间长、运动规模大等特点。它不仅令争取漫游权的队伍得到了充分地壮大,而且极大地推动了漫游权制度的确立进程。此时面临大选的新工党政府提倡一种新的政治,即“第三条道路”,与之前政府坚持保护土地所有者利益的政治倾向不同,新工党政府有政治意愿来弥补1949年法案的缺陷。因此,政府做出扩大漫游权的承诺,2000年《乡村与道路权法》的出台便是此承诺的兑现。该法案扩大了公众漫游的范围,确立了真正意义上的漫游权制度,而且还包括一系列规范公众进入乡村的行为准则。这就表明该法案既满足了公众进入乡村娱乐的需求,又实现了保护乡村的目标。土地所有者的排他权也因为漫游权制度的确立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限制。19世纪以来,由于漫游权问题的产生,伴随而来的是其背后利益集团之间的相互冲突。如何调节中产阶级、工人阶级组成的漫游者联盟和以贵族为主的土地所有者组织之间利益得失,成为政府在法律上确立漫游权制度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乡村因为受到上层阶级的占有,经济发展模式非常单一。而随着漫游权制度的逐步确立,这种单一性被打破。曾经封闭的乡村开始对外开放,不断增长的访客量带来的直接结果便是带动了乡村旅游业的发展,为乡村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收益。与此同时,一些人开始担心过多的人流量不利于乡村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但经过事实证明,这种担心为时过早。最终漫游权制度的确立,意味着中产阶级和工人阶级取得胜利,而贵族阶级因为得到法律保障以及从中获取一定的经济收益而达成妥协,由此社会各阶级之间的冲突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