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个人的法律控制研究

来源 :苏州大学 | 被引量 : 4次 | 上传用户:wfdzdb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危险个人大量出现于欧洲。为应对危险个人,保卫社会安全,注重对危险个人的矫治与教育,注重事前预防的保安处分制度应运而生。我国近年来社会治安形势严峻,实施重复违法犯罪的危险个人大量存在。虽然公安机关采取各种措施不断加大打击力度,以遏制违法犯罪的增长,但收效甚微。本文认为,应借鉴流行于全球、对预防犯罪卓有成效的保安处分制度,完善我国的危险个人法律控制制度。危险个人是法律控制研究的核心,而我国的法律理论和实践中并没有危险个人的概念。因此,本文第一章从考察危险个人概念产生开始,对危险个人概念产生的社会基础、政治基础、思想基础和科学基础展开分析,挖掘其产生的历史根源。在此基础上,对基于我国法治语境下的危险个人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危险个人是指基于环境或个体因素的作用形成了犯罪人格,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并存在继续实施违法行为可能性的个体。人身危险性是对危险个人适用法律控制措施的前提和基础。本文第二章考察了人身危险性理论的历史源流,试图在厘清人身危险性与社会危害性、主观恶性关系的基础上,重点论述了人身危险性评估的可行性、评估体系及评估因素等内容,并认为人身危险性评估应注重行为人个人因素和行为表现两方面,以保证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及准确性。危险个人的法律控制在价值取向上应侧重于自由还是秩序?对危险个人适用法律控制应遵循什么原则?这些问题是关系到这项制度构建的根本性问题。第三章分为两节,第一节回答了危险个人法律控制的基本价值目标问题,分别阐述了危险个人法律控制的核心价值目标是自由,基础价值目标是秩序,总体价值目标是自由与秩序的和谐统一;第二节具体论述了危险个人法律控制应遵循的四项原则:处分法定原则、比例原则、矫治为主原则和正当程序原则。危险个人的法律控制适用哪些人?立法应规定哪些控制危险个人的法律措施?法律控制措施的期限规定多长才合适?本文第四章通过对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收容教养等制度在适用对象、适用条件、适用期限上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提出完善危险个人法律控制措施的实体法建议:适用对象上主要包括累犯和惯犯、屡教不改的违法者、具有人身危险性的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社会行为的精神病人等;适用条件上应具备主观上的人身危险性,客观上的违法行为;适用期限以3个月至2年为宜。危险个人法律控制措施的程序问题是现代法治国家关注的重点。本文第五章对危险个人法律控制措施的适用程序、危险个人法律控制措施的执行以及对危险个人适用法律控制措施的监督机制进行了论述,认为,对危险个人适用法律控制应由公安机关立案调查、提请,由人民法院审理和决定;由司法行政机关执行;实施权力监督,特别是人民检察院监督,以及社会监督。
其他文献
杜方平,省人大代表、金寨县金山寨食药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负责人,也是一名从事天麻、茯苓等中药材种植技术推广的基层科技工作者。眼看这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可能会影响
2月27日上午,宁国市法院在征求当事人同意后,通过"云上法庭"庭审系统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原告何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胡某离婚。但胡某却表示
EXCEL软件早已被国内外财务管理人员公认为是强有力的信息分析与信息处理软件工具。本文就应用EXCEL进行财务管理教学过程中学生最易出现的若干问题及解决方法进行了分析。
近三十年來,戰國楚文獻的大量出土為戰國時期的語言研究提供了豐富的第一手材料,相關考釋研究迅速進展更使得我們能夠從漢語史的角度對楚文獻進行專題性、系統性的研究。先秦戰
从中国外贸代理制的特点入手,分析了现行外贸代理制的种种弊端,介绍了两大法系对于代理的有关理论,着重论述了调整我国外贸代理的法律框架,并由此指出了现行法律关于外贸代理
本文对我国外贸代理制的现状进行了考察、分析,指出了其缺陷并提出了改革的思路.
本文在前人从哲学和语言学路向对明达语言(metalanguage)研究的基础上建构了明达语言维度观(a dimension view of ML),并以此视角审视语言哲学里的三个重要而又具有争议的话题
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全国性代议机构,资政院是清末预备立宪的重要组成部分。资政院的设立与议事是中国近代力图实施宪政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代议制在中国的一次大胆尝试。在
论文从时代背景和建筑学教育这两方面,以建筑学专业的视角,剖析中国当代建筑的"视觉化复制"现象,指出在消费时代形象建构的诉求下,"布扎"教育下的建筑简化使得透视图像成为建
太极拳是我国重要的民族传统文化艺术形式,是体育教育领域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将太极拳运动教育融入到高校体育教学中,能彰显学校体育教育的民族特色,突出整体教育效果,在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