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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一个新兴的律师团体出现在公众的视野中,他们有一个贴切的称谓,即“死磕派”律师。“死磕派”律师的出现,将传统的控辩冲突异化为辩审冲突。辩护人与法官之间的对抗,把控辩审三方拉到了同一平面上,本应该居中裁判的法官,反而成了律师“死磕”的对象,这是不符合现代刑事诉讼理念和法治制度设计的。但在当下中国,律师“死磕”现象却愈演愈烈。在这其中,固然有公诉人在庭审中控诉不到位、律师过于较真等因素,但其深层的原因主要还在于,部分法官的庭审行为及其最终判决未能彻底实现保障律师辩护权利、维护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最终目的。“死磕派”律师的出现,无疑是目前司法大环境催逼的结果,但笔者认为,在建设法治中国的时代背景下,律师“死磕”的行为恰为中国刑事辩护的坚冰打开了一道缺口,促使法官仔细考量律师的意见,从而尽量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我们有理由相信,同为法律职业群体中的一员,律师与法官在“死磕”的过程中定能达成利益的共识,实现良性互动,共同筑起法治中国的大厦。本文主要采用实证研究的方法,以律师“死磕”法官的典型案例——贵阳“黎庆洪涉黑案”的律师辩护词及法院判决书为分析样本,结合访谈法等社会学研究方法,对律师“死磕”法官现象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认为在当前的司法大环境下,程序性辩护的兴起对传统的庭审模式造成了一定的冲击,律师由于其自身的辩护权利得不到充分保障,加之法官在部分案件中话语权的缺失,导致律师采用“死磕”这一方式来维护自身及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律师“死磕”现象的解决之道,在于实现律师与法官在法庭上的良性互动,以及促进网络舆论与司法意见达成共识。在“死磕”现象的背后,反映的是律师与法官利益的共识,即——“磕”出一个法治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