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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情节是刑罚适用过程中的重要因素。规范适用量刑情节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量刑失衡的现象,能够减少对被告人过重量刑的发生,也会避免因量刑过轻放纵犯罪分子而造成的对被害人利益的侵害,对实现罪刑相适应和保护人权具有积极意义。国内的研究多是在在量刑规范化、量刑基准、基准刑等相关问题研究的过程中顺带对量刑情节的适用进行简要探讨,对量刑情节规范适用的研究并不深入。量刑规范化改革开展以来,关于量刑的指导原则、方法、量刑情节适用步骤以及常见的犯罪中量刑情节对基准刑的调节幅度都在相关的法律规范中加以规定。但由于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等规范性文件所依托量刑理念不很明确,量刑情节适用在司法实践中的效果并不尽如人意。量刑情节在司法适用的过程中存在一系列问题,值得认真思考、探讨和研究:某一事由为什么能够作为量刑情节?量刑根据是如何影响量刑情节的?量刑情节影响基准刑的度如何把握?在判决书中如何实现对量刑情节适用的规范说理?这一系列的问题需要从刑罚的基本原理出发进行解答。规范地适用量刑情节,意味着要有标准和依据。量刑根据需要从刑罚的正当化根据出发来证成。关于刑罚根据的认识不同,由此影响的量刑情节的判断和适用也自然不同。自近代以来,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报应论、一般预防论与个别预防论,各自从不同的角度对刑罚的根据进行了解说,近年来又有恢复性司法主张的提出。量刑情节的适用是受量刑根据的决定和制约,量刑情节对基准刑的调节既要符合罪行与刑罚相均衡的要求,又要实现预防对犯罪的目的和恢复性司法的理念。在具体案件中适用量刑情节时需要通过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和对已损害关系的修复实现与量刑根据的联结,只有具有直接关联的事由才能成为量刑情节。在量刑过程中,借鉴责任主义原理来主导量刑情节的适用,报应的需要和功利的预防等各时期的刑罚目的在责任主义下都被重新考虑。作为不同的具体刑罚根据产生的量刑情节,其衡量标准必须对应于各自的刑罚根据,影响预防刑的情节和与影响责任刑的情节得以区分。除此之外,还要围绕联结点把握好量刑情节影响基准刑的度,处理好责任与预防的关系。责任为刑罚规定了前提和界限,出于预防的目的的刑罚量不能超过责任的界限。最后,在判决书中规范量刑情节适用说理,要条理、透彻地对该量刑情节的适用根据、功能和影响基准刑的度进行说理,并注意各个量刑情节之间的逻辑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