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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住房制度的深入改革,我国房地产业得到了迅猛发展,已经日渐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但是在房地产业发展的同时,成型于五十年代的房地产税制却多年未变。2003年底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提到:“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自此,“物业税”一词引起了政府、学术界、实业界的高度关注,成为学术界研究和媒体报道的热点。不少专家、学者通过与国外房地产税制的对比分析,结合我国国情,提出了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的一些思路。但是目前的研究还存在很多不足,因此我国物业税的研究仍然任重道远。
本文在结合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仔细研读国内外相关文献,以房地产发展现状分析为出发点,分析了我国现行房地产税收体系中存在的问题,指出物业税开征的必要性,同时对开征物业税进行了可行性分析。通过对比分析典型国家和地区的房地产税收制度,总结经验,提出应改革我国现行房地产税收制度,适时开征物业税,最后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设计出物业税的具体税制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