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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举证责任分配,是指当作为裁判基础的法律要件事实在诉讼中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时,按法律明文规定或法官在特殊情况下行使自由裁量权,将不同法律要件事实的举证责任在双方当事人之间进行预先分配,使原告对其中的一部分事实负举证责任,被告对另一部分事实负举证责任。关于举证责任分配的问题,曾有学者撰写文章对此进行研究和阐述。但在我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还不够明确和具体,理论界对它的认识也不够统一,因此通过对民事举证责任分配理论的分析,对完善我国民事举证责任分配制度,指导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民事案件,加快我国民事诉讼立法及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分为四章,第一章对民事举证责任分配进行了概述,考察了民事举证责任理论的各种学说及其含义、探讨了民事举证责任分配的概念、阐述了民事举证责任分配应考虑的基本原则;第二章介绍大陆法系及英美法系的民事举证责任分配理论,并对两大法系的理论进行了比较研究;第三章介绍了我国民事举证责任分配理论的形成和发展;并对我国民事举证责任分配的立法现状的优缺点进行了评价;第四章主要从立法、法院和法官、当事人、律师几个角度为切入点,提出了完善我国民事举证责任分配制度的建议,特别是对如何规制举证责任分配中的法官自由裁量权作了详尽的阐述。 本文结合作者的工作实践,对如何完善我国民事举证责任分配制度作了一些探讨性的研究,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引起国内更多的法律工作者对此问题的重视,将这一问题的研究推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