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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民主化法制进程的不断深入,权力必将置于更加广泛的审视和监督之下,行政问责制度已成为责任政府必然的制度选择。近年来,我国各级政府在行政问责方面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探索,开展了初步的实践活动,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县级政府行政问责制是我国行政问责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健全县级政府行政问责制对我国行政问责制的研究和发展具有深远意义。由于县级政府与民众的关系最直接、最密切、最广泛,县级政府责任的履行关系着当地民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建立和完善县级政府行政问责制是一项造福于民的工程。在我国建立健全县级政府行政问责制的目的在于规范县级政府权力,确保县级政府责任的正确履行。县级政府行政问责制是强化行政监督的一种非常有效的形式,对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有着非同一般的重要意义。目前来看,县级政府行政问责制在实践过程中还存在很多的不完善和不规范,问责方式依然呈现“风暴式”问责,县级行政问责制度应向制度化、常态化发展,使问责形成一种常态。本文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引言,首先以近年来发生的大量的问责事件为选题背景,接着阐述了实行县级行政问责制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分析了国内外行政问责制的现状,明确了本文的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找出了本文的重点、难点以及创新点。第二部分搜集整理了近年来与我国行政问责制相关的理论研究成果,并进行了简单的分析。笔者发现自2003年行政问责启动之后,我国有大量的学者针对行政问责制从不同角度、不同领域、不同范围等对其进行了分析、研究。到目前为止,虽然我国行政问责制在理论研究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但是却未能有效的指导行政问责制在实践过程中的遇到的诸多问题,而且也未能在制度上、法律上自成体系。第三部分阐述了西方发达国家行政问责制的内涵和特点,总结了西方发达国家在行政问责方面已经取得的成功经验,由此可获得一些有益启示以完善我国县级政府行政问责制。比如,需要培育县级政府行政问责政治文化;规范公务员行为,明确其责任意识;完善行政问责制制度,实现行政问责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弘扬民主与法治精神,促进公民意识觉醒;做好问责后的救济等。第四部分总结了当前我国县级政府行政问责制存在的问题。由于我国县级政府行政问责制发展时间较短,理论发展不成熟,导致县级政府行政问责制在实践过程中出现了许多问题。比如,自行政问责兴起至今尚未颁布全国统一的《行政问责法》,导致在实践中没有法律保驾护航的行政问责制度境地略显尴尬;县级政府行政问责制度体系不健全、配套制度不完善,导致县级行政问责寸步难行等等。第五部分对当前我国县级政府行政问责制在实践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作出了一些对策指导。例如,加快推进县级政府行政问责制的法制化进程,以确保县级政府行政问责制有法可依;健全、完善县级政府行政问责机制及其配套制度,以保障县级政府行政问责制的顺利实施;重塑县级政府行政问责文化,营造问责氛围;实行政务公开,建立公众监督体系等措施,保证行政问责的有效性,完善县级政府行政问责制度。目前,我国县级政府行政问责制度的目标在于将县级政府行政问责制纳入法制化轨道,构建具有可操作性的问责程序,建立权责统一、有责必问、究责有力的责任政府。县级政府行政问责制诠释了“科学行政、依法行政、民主行政”的执政理念,对推进我国政治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积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